版次:082025年04月30日
伊金霍洛旗天骄神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由鄂尔多斯市天骄神骏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依法吸收合并伊金霍洛旗天骄神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后鄂尔多斯市天骄神骏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伊金霍洛旗天骄神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解散。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未提出的,伊金霍洛旗天骄神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吸收合并及解散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天骄神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