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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82025年04月01日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往来款项清理工作,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全面清理。请下列涉及应收/应付款项的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4月30日前‌携带以下材料至我局办理账务核对及清理手续: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始交易凭证(合同、发票、收据等)

3、其他与账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进行账务核销处理,相关法律后果由债务方自行承担。

具体清理明细‌

一、应收账款

1、邮电局250元

2、秦皇岛仪器设备厂15000元

3、化学工业公司1032.57元

4、木肯淖尔碱厂1000元

5、欣源煤焦公司630元

6、上海质量检验研究院

7、沈阳紫薇恒机电公司18000元

8、高四40000元

9、杨建新6802.36元

10、李润民2254元

11、张向阳4267.32元

12、王凤娥1447.98元

13、屈成11000元

14、王连32431.46元

15、黄永军20000元

16、宝勒德8530.68元

17、王克平2200元

18、呼登山8000元

二、应付账款

1、乌海迷尔家私城9640元

2、棋盘井水泥厂1920元

3、石油公司4946.18元

4、郝耀3758.10元

5、马三2700元

6、高俊梅1426元

7、郭金柱1698元

8、高生成1450.24元

9、王瑞刚1796元

10、刘冬梅581.20元

办理信息

联系地址: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务室(205)

联系人:白海渊

联系电话:15949404796/0477-6212107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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