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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仲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版次:042024年11月22日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侯月青等13名同志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公司规章制度,且连续旷工均在15日以上,我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无法联系本人及同住成年亲属且没有亲属详细通讯地址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无法送达。为了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限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将视本人自动离职。具体名单如下:

侯月青(身份证号142122197309026013)、周普(身份证号370982198606111834)、刘伟(身份证号370982198403287717) 、杨亮(身份证号130223198209277512)、王李军(身份证号140481198605035212)、杜云山(身份证号130282198006023336)、高维华(身份证号15222119891126401X)、胜英(身份证号152221199203014057)、包宝包(身份证号152223198411023212)、罗龙飞(身份证号130521198802153514)、胡猛(身份证号152723199007191531)、李成成(身份证号612701198806132034)、白宇沫(身份证号612722200010270273)。

特此公告

内蒙古仲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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