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9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批复同意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设立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敖勒召其支行。2024年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批准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内金复〔2024〕224号)。2024年10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尔多斯监管分局批准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鄂托克前旗支行(鄂金复〔2024〕89号)、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敖勒召其支行开业(鄂金复〔2024〕90号)。
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自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同意解散的批复时正式解散,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与义务均由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客户届时可到内蒙古银行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