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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42024年10月26日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走过的第70个年头。7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牢牢扎根在暖城大地,显示出强大生命力和勃勃生机,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走进鄂尔多斯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厅,一张张照片、一件件实物、一段段文字都记录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的发展历程。

1949年11月,伊克昭盟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决定成立伊克昭盟人民自治政务委员会和伊克昭盟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在1953年7月至1954年3月全盟进行基层选举的基础上,1954年6月,伊克昭盟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出出席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7名,标志着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确立。以此次会议为标志,鄂尔多斯市人民当家作主和地方政权建设开启了新篇章。

1979年12月,在自治区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背景下,1983年1月伊克昭盟设立人大工作办公室,1994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伊克昭盟工作委员会成立。2001年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伊克昭盟设立鄂尔多斯市后,9月,鄂尔多斯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从此,翻开了我市人大工作的新篇章。

2001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历任的五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奋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开展,认真书写着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历史答卷。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完善发展。70年奋斗征程,70载波澜壮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久弥新,源于其具有面向未来、面向实践、与时俱进的政治品格。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得到不断巩固、完善和发展。 

2020年和2022年,市委分别组织召开两次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随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

2019年起,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截至目前,市、旗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已累计评议员额法官142人、员额检察官92人,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首先在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和11个苏木镇、1个街道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会商制)试点工作。

2022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推进实施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三支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以及“数智人大”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助力全市人大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一路走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展现出巨大功效。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着力强化立法主导作用,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突出地方特色,立法质效不断提高。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先后制定立法工作制度25项,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市人大常委会累计高质量制定地方性法规22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鉴于我市立法工作的独特地位和突出成效,202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被确立为自治区首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此后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供立法意见建议226条,被采纳8条,推动我市直接参与到国家重大立法工作进程中来。2023年4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邀请,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队到全国人大机关参加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所提建议得到充分肯定并得到采纳,为国家立法工作贡献了鄂尔多斯智慧和力量。

以监督之力聚发展合力。把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促公平作为监督工作着力点,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监督,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履职评议等多种监督方式开展连续监督,全面建立执法检查附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制度。从2022年起,在全区率先对专题询问进行网络视频直播,目前共直播7场次。2023年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的专题询问现场直播,吸引超50万市民关注参与。不断健全人大监督发现问题的归集、整改、督办、反馈等制度机制,每年确定2-3项重点工作进行回头看、再监督,切实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从2020年起,每年选取两个领域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另选取两个领域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监督,并跟进开展审计监督,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监督体系。不断优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线上平台,新建全市国资联网监督系统,以数字赋能数据分析、归结动态信息、提高监督效能。

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始终把广大代表作为人大工作的力量源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促进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制定《关于在人大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方案》,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提供制度保证。印发《关于推动全市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迭代升级的意见》,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形式。逐步建立完善市人大代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典范建设、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和人大代表信访代办、人大代表反映监督事项,以及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等工作机制,探索出一系列代表工作新机制、新途径。从2018年开始先期试点、后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累计票决产生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各类民生实事项目2500多项,总投资190多亿元,真正让我市人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努力打造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紧扣人大“四个机关”职责定位,三年来持续深入实施“三支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为做好全市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抓住制定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询问、人事任免、审议意见办理等履职行权的关键环节,先后制定、修改工作制度40多项,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大工作制度体系。深度开发、大力普及“数智人大”智能化工作平台,促进解决“三多、三少、三慢”问题,推动人大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回望来时路,砥砺再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市书写的不仅是光辉的历史、鲜活的当下,更是壮阔的未来。站在新的起点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推动人大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努力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鄂尔多斯实践贡献人大力量。

(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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