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2024年10月25日
鄂尔多斯市万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已于 2024年6月25日同向来远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将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内民终358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等)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向来远。现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向来远履行债务。
依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向来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