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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42024年10月22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五十六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相关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分行拟对营业执照注吊销且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请以下单位(见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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