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4年08月20日
序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责任追究情况8D2EE20248130195从2016年开始,达拉特旗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乔家圪卜社东南与铁路之间开垦荒地2万亩。刀劳窑社南与铁路之间开垦荒地5000亩。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乔家圪卜社东南与铁路之间”位于达拉特旗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乔家圪卜社,“刀劳窑社南与铁路之间开垦的荒地”位于达拉特旗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刀劳窑社。
(1)关于“乔家圪卜社东南与铁路之间开垦荒地2万亩”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地块实际面积为3567.423亩,其中已划定基本农田面积261.4845亩、已确权耕地面积3224.4825亩、农田道路0.81亩(现状未改变用途),剩余80.646亩经与国土“三调”数据比对,地类性质为草地,于2017年春季违规开垦并一直耕种至今,现种植玉米。该行为涉嫌非法开垦草地,达拉特旗恩格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于2024年8月15日立案查办(立案号:达恩执2024(109)号),具体违法行为主体及涉案面积正在查办中,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基本属实已责成达拉特旗恩格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涉案地块及相关违法行为人进行调查取证,现已向相关违法行为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并签订《整改承诺书》。同时,建立健全林草资源巡查巡护和监督举报机制,常态化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高林草资源保护水平。未办结针对监管不力、毁草行为发现不及时情况,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党委对分管副镇长李某某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并作出深刻检查;给予母哈日村包片负责人村监委会主任高某某警告处分。9D2EE20248130196乌审旗无定河镇小石砭村二社合作化大林场内的五百亩集体所有林地全部被开垦为水浇地。乌审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乌审旗无定河镇小石砭村二社集体所有林地范围内,面积为520.67亩,林权证编号:1527270110GDYMSY115。经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比对,该地块涉及灌木林地224.47亩、天然牧草地234.70亩、农村道路4.84亩、水浇地56.66亩。经调查,该地块涉及的草地及农村道路土地性质均未发生变化,涉及的56.66亩水浇地中已有54.82亩纳入耕地保护红线数据库,经现场核查并比对2024年国土影像,发现2024年耕地面积增加至98.21亩,疑似非法开垦灌木林地41.55亩。部分属实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人疑似开垦41.55亩灌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督促违法行为人高标准开展植被恢复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植被恢复验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深刻认识保护林草资源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未办结乌审旗无定河镇党委对小石砭村级林长杨某某(小石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于8月13日进行约谈。10D2EE20248130197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宏达、兴达等十几家选煤厂将产生的煤泥、煤矸石排放到三社北面的林草地、耕地上(百亩左右)。选煤厂雨天黑水横流,流入三社北面林草地、耕地。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水-矿业废水、土壤-工业固废 经调查,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共有11家集中洗煤企业和1家煤泥烘干企业,均已取得环评批复。
(1)关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宏达、兴达等十几家选煤厂将产生的煤泥、煤矸石排放到三社北面的林草地、耕地上(百亩左右)”问题调查情况。该区域共有5家企业开展洗煤业务,由于阶段性生产,煤矸石产生量较小,产生的煤矸石部分用于场区硬化,无法利用的煤矸石暂存在厂区全封闭式储煤棚内。因产生的煤泥具有利用价值,5家企业将所有煤泥销售至鄂尔多斯市鑫能元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将煤泥烘干后统一销售。其余6家洗煤企业未进行洗选作业,直接购买原煤进行分选,分选后直接销售,过程中不产生煤泥及煤矸石。现场核查也未发现札萨克镇哈日木呼尔村三社北面有煤泥、煤矸石排放到林草地、耕地上的情况。
部分属实一是责成相关部门落细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煤矸石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煤矸石综合利用能力,坚决遏制违规处置煤矸石现象。二是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该区域进出场道路清扫频次,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防止污水流入周边影响村民生活。未办结无11D2EE20248130198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内蒙古天宝碳素有限公司西三百多米处沥青拌合站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粉尘污染问题严重。鄂托克旗大气-扬尘,大气-其他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沥青拌合站为内蒙古和谐万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位于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棋盘井产业园东项目区。该沥青拌合站项目为2023年8月建成,主要为S216线公路养护工程提供路面沥青原料拌合,至今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
属实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存在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限期拆除生产设备并恢复原状。2024年8月14日,该公司开始拆除生产设施,清理露天堆料,预计于2024年8月31日前清理完毕。未办结无12D2EE20248130199准格尔旗暖水乡主街道两侧商户存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街道西侧商户房后形成面积约100平米的污水坑,街道东侧商户房后形成100米长的污水沟。准格尔旗水-生活污水,水-其他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暖水乡镇区新街两侧。新街呈南北走向,街道东侧共有商户17户,该区域污水管网实现全部碰接,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现场调查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现象。街道西侧共有居民及商户9户,前院为商铺,后院为居民住房,户内无水冲厕所。街道西侧后院紧邻一条沟壕,目前因空间有限,碰接管网存在困难,暂未接入主管网。按照有关要求,此处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水应由各户收集倾倒在主街道两侧污水井内收集处理,但个别居民因距离街道较远而将生活污水偷倒在房后沟壕内。同时,因地势较低,街巷及院落的雨水流入该沟壕,特别是进入雨季以来连续降雨,沟壕内出现积水。8月13日进行现场核查时,积水约100立方米。部分属实责成暖水乡安排吸污车迅速对上述沟壕中的水彻底清运到泰禹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及时完成居民污水管网碰接,避免生活污水乱倒现象的发生。责成暖水乡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并在该区域安装摄像头,在管网未接入前,防止再次出现生活污水随意倾倒现象。未办结无13X2EE20248130031内蒙古陆合天然气有限公司故意使用一百多米长的管道排放泥浆,淹没十几亩草场。5月2日发现问题,20天后做的检测,怀疑下雨已对排放地块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内蒙古陆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输气管线项目的泥浆排放管道施工前没有环评报告。乌审旗土壤-工业固废,生态-毁林毁草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管道属于内蒙古陆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输气管道工程,该工程起点位于乌兰陶勒盖第二天然气处理厂南门口,设计管线下方有天然气管道,不具备开沟铺设管道工作条件,遂进行水平定向钻穿管施工,工程完工后恢复地貌。2024年5月2日,该公司施工队利用消防水带将泥水混合物上清液排入牧民草场。5月3日,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了该问题。5月6日,乌审旗生态环境分局对该输气管道工程立案调查,发现该企业输气管道工程在环评批复前擅自于2024年4月29日开工建设,经调查核实草场过水面积为600平方米,不存在淹没十几亩草场的情况,乌审旗生态环境分局要求企业立即对其外排水进行检测。5月8日,内蒙古陆合天然气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长达监测有限公司对坑中泥水混合液的水质及排入牧民草场过水处进行土壤检测,5月11日进行采样,5月17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CDJC—WTS—2024—0367),泥水混合液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草场过水处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和其他项目),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部分属实乌审旗生态环境分局已于2024年5月31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在环评批复前不得动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植被恢复。对其未批先建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环罚〔2024〕6—11号)。此外,经沟通,按照相关要求予以牧民一定补偿。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