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72024年08月02日
序
受理
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8D2EE20247260041杭锦旗生态移民区(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音乌素嘎查往北八公里,再往西上土路2公里,到国防部五号检查站,再往西1公里处),于2008年进行生态移民,但生态移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部分生态移民搬回原居住地,在已完成生态移民的禁牧区进行放牧(牛羊),造成柠条等植被破坏,土地沙化严重。杭锦旗生态-毁林毁草,其他污染 经调查,2007年以来,杭锦旗按照“城乡统筹、集约发展”的战略部署实施了生态移民政策,先后制定印发《杭锦旗农村牧区人口转移暂行办法》(杭政办发〔2008〕118号)和《杭锦旗生态自然恢复区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发〔2010〕37号),对3860户居民实行移民搬迁,相关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部分属实严格执行《杭锦旗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农牧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禁牧休牧工作。已办结无9D2EE20247260042准格尔旗暖水乡大石圈煤矿西南面3公里处,煤矿从2021年6月底开始至今,进行违规开采,造成80亩土地破坏,土地上植被遭到破坏。 准格
尔旗
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暖水乡大石圈煤矿西南面3公里处位于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
内蒙古准格尔旗大石圈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下称大石圈煤矿)井田面积28.6127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权人为大石圈煤矿,营业执照证号为911506227971661385;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蒙)MK安许证字〔2017K211〕),于2023年12月1日到期;采矿许可证号为C150002009051120020329,于2024年5月30日到期。大石圈煤矿已于2023年3月份停工至今,目前正在办理延续手续。
经调查核实,大石圈煤矿于2021年9月份在投诉所指区域进行露天开采,共使用土地面积622.4亩,均已取得用地批复。经套合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占用灌木林地6.3亩、乔木林地0.4亩、其他林地0.6亩、天然牧草地16.1亩、其他草地13.0亩、采矿用地586.0亩。
不属实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旗自然资源局、旗应急管理局、旗能源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暖水乡人民政府等单位按职能职责加强监管,防止违规开采、违法占地等行为发生。已办结无10D2EE20247260043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万通家和小区A座写字楼6楼(龙泰翔大厦)百乐门KTV产生噪声污染,主要集中在周五、周六及周日晚上11点到凌晨2点。 达拉
特旗
噪声-社会生活娱乐噪声经调查,该问题反映内容与转办我市第二批编号D2EE20247240016号的群众信访案件反映问题一致,属于重复信访案件。经查,达拉特旗龙泰翔大厦楼内娱乐场所共有2家,其中,百乐门台球厅位于龙泰翔大厦5楼,于2019年8月投入运营,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15062116008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94201199402053X;鑫亮点歌舞中心位于龙泰翔大厦6楼,于2019年1月投入运营,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15062116008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815062100000129。上述2家娱乐场所均已备案,经营行为符合相关行业规定。7月24日,达拉特旗组织相关部门对上述2家娱乐场所进行夜间执法检查。经查,上述2家娱乐场所全部安装隔音设施,消防通道及外窗均处于关闭状态,门窗缝隙均填充有隔音棉。7月24日晚23:30至23:40分,达拉特旗组织专业检测人员在万通家和小区11号楼(距KTV直线距离30米)开展夜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监测,场所监测数据结果为48.3db,低于国家规定夜间限值50db的噪声排放标准。7月26至27日,接到重复信访案件后,达拉特旗再次组织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复查上述2家娱乐场所,未发现有明显噪声扰民现象。同时,排查上述2家娱乐场所周边夜间经营场所,均未发现明显噪声扰民情况。部分属实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投诉人反映情况,达拉特旗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开展环境噪声监测,如发现超过国家规定夜间限值50db的噪声排放标准的娱乐场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予以查处。二是规范行业秩序,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要求,不断规范KTV场所经营活动,引导商户在侧边门窗缝隙安装静音胶条或者磁吸条,夜间营业期间要主动关闭通道门窗,最大程度减少漏音现象。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商家控制营业时间,主动劝导顾客夜间要降音降噪,尽量减少对周围住户的影响,努力为周边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已办结无11D2EE20247260044杭锦旗巴拉贡镇巴音恩格尔一大队(巴拉贡镇东面4公里处,路北),张某、郭某侵占群众在禁牧区4亩林草地建坟。杭锦旗生态-毁林毁草经调查,张某在2008年11月11日与投诉人(董某良)的三爹(董某甲)签订草牧场有偿使用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张某支付董某甲2000元使用董某甲、董某已、董某丙共有草牧场1亩作为墓地。郭某在2007年与董某甲签订草牧场有偿使用协议书,但目前协议书已丢失,根据当事人口述得知郭某在2007年向董某甲支付2000元使用董某甲、董某乙、董某丙共有草牧场1亩作为墓地。张某家和郭某家分别于2008年、2007年在上述草牧场建设了6座深埋土葬坟冢,占用草牧场面积共约为30平方米。部分属实一是已对张某、郭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全面清理墓地周围的祭祀垃圾,确保周边草牧场生态环境不受影响。二是巴拉贡镇已协调解决张某、郭某、投诉人(董某良)三方的信访矛盾及利益纠纷,董某良已于2024年7月27日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已办结无12D2EE20247260045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汇能一矿厂区内雨水收集池2022年秋季毁坏,无法完成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功能,但矿场一直没进行修复,导致地表雨水直接通过煤场东南角沟渠排到河槽内,造成河水污染;2023年至今,矿场通过水罐车将污水直接倾倒到煤矿的运煤路面(羊市塔村道)上。准格尔旗水-河流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汇能一矿实际为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羊市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纳日松镇山不拉村杀虎沟社,生产能力为300万吨/年,属于正常合法生产井工煤矿。
(1)关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羊市塔汇能一矿厂区内雨水收集池2022年秋季毁坏,无法完成地面雨水收集处理功能,但矿场一直没进行修复,导致地表雨水直接通过煤场东南角沟渠排到河槽内,造成河水污染”问题调查情况。2021年8月16日,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矿工业广场南侧雨水收集池围堰发生破损,雨水从围堰破损处流入河道,针对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对该矿下达行政处罚8万元,并要求该矿立即整改违法行为。2021年9月5日该煤矿组织施工队伍修复重建雨水收集池,总容积共3960立方米。目前,羊市塔煤矿共建有3处雨水收集池,总容量为4200立方米,均采用砖块加混凝土防渗结构,经现场勘查三处雨水收集池蓄水功能均正常,未发生破损,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全部用于工业广场洒水降尘。
投诉人反映的“河槽”为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山不拉村杀虎沟社与陕西省府谷县庙沟门村交界处的1处自然冲刷沟,位于该矿工业广场南侧,为季节性河沟,除汛期有短暂洪水外,其余时间均无稳定径流,干涸无水。经现场调取内蒙古同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3年对该矿工业广场南侧自然沟地表水和土壤的检测报告,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要求。
不属实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旗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监管,督促煤矿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一是增加工业广场清扫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场地浮尘。二是加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三是加强对雨水收集池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清理池内沉淀物,充分发挥雨水收集池的作用。已办结无13D2EE202472600461.准格尔旗暖水乡暖水村乡政府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乡政府西两三公里沟渠内,乡村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2.暖水乡政府私自取用地下水资源卖给科源水务及暖水山泉,导致村民日常用水不足。准格尔旗土壤-建筑垃圾,水-地下水、大气-扬尘 (1)关于“准格尔旗暖水乡暖水村乡政府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乡政府西两三公里沟渠内”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暖水新村西北方位,现有建筑垃圾和泥土混合物约5000立方米,大多为暖水新村2015年更换供暖管网、增加房屋保温层的施工方和部分村民改造房屋所留。暖水乡镇区生活垃圾均由暖心商贸有限公司收集,由众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运至大饭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该生活垃圾填埋场经合法审批且符合相关规范,不存在政府倾倒生活垃圾的情形。
(2)关于“乡村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严重”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乡村道路为暖水乡旧龙门架至暖水新村路,因过往车辆将泥土带到路面未及时清扫,存在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一是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暖水乡迅速清运垃圾,并对受影响区域恢复治理,建立垃圾收、储、运、处闭环管理机制,对未经过审批私自堆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限期清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准格尔旗责成暖水乡立即清扫镇区道路,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对全乡107公里乡村道路明确环境治理主体,加强道路管护。三是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旗水利局加强取用水监管,杜绝违规取用水行为。未办结无14D2EE20247260047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毛乌聂盖村四社将位于村委会北边8亩林地毁坏盖了厕所和车库。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其他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毛乌聂盖村四社,距离村党群服务中心160米。伊金霍洛旗委托内蒙古昊龙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外业勘测,投诉人反映的车库占地60平方米,系村民杨某某于2011年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成。投诉人反映的厕所占地8.3平方米,系村民杨某某于2016年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建成。经套查“第三次国土调查图”,车库地类类型为农村宅基地,厕所地类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未发现破坏林地行为。部分属实已对杨某某违规占用8.3平方米天然牧草地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伊金霍洛旗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宣传,强化林草用地全程监管,提升农牧民用地审批意识,坚决遏制违规占用林草地问题。已办结无15D2EE20247260048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段地村二社村民康某某,将村集体在三段地村二社麻黄梁东面(离三段地街道东面1公里处)附近的60亩草场开垦种植了玉米。鄂托克前旗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康某某现居住在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段地村,目前承包经营的地块与投诉人反映的位置一致,经现场踏勘、调取全国土地调查影像资料并与三段地村委会全面核实,该地块在1998年12月,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发包给三段地村村民乔某才、乔某花,二人为父女关系;2000年12月,村民乔某才将该地块转包给王某某;2006年3月,王某某又将该地块流转给现实际承包经营人康某某。
部分属实鄂托克前旗将积极做好土地政策解读宣传工作,规范农村牧区土地流转。同时加强对非法开垦草牧场的监督执法力度,保护好草原生态环境。已办结无16D2EE20247260049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五社转龙湾煤炭责任有限公司从2016年开始至今,违规进行煤炭开采,造成植被破坏、地面塌陷,面积约1万2千亩。伊金霍洛旗生态-矿山开发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转龙湾煤炭责任有限公司系转龙湾煤,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为兖矿能源(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证照齐全,属合法生产煤矿,不存在违规生产行为。
该煤矿井田范围涉及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巴日图塔村一社,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一、三、四、五、六、七社及淖尔壕村九社,其中占用海勒素壕村五社土地约12500亩,海勒素壕村五社已于2016年年底完成了整社搬迁工作。
部分属实一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责成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督促企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并严格对照《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转龙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采煤沉陷区植被覆绿,确保矿山生态修复与当地经济、环境发展相适应。二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督促纳林陶亥镇严格按照《伊金霍洛旗矿区移民安置补偿办法》(伊政发〔2020〕62号)要求,切实做好沉陷土地补偿工作。已办结无17D2EE20247260050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昌车渠村三社郝某某,将村内养猪场北面一二百米处30多亩林地私自毁坏用于建造房屋。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房屋位于红庆河镇昌车渠村三社,为郝某某建设的房屋及棚圈,面积为5.16亩。经套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该地块性质为农村宅基地,并依规办理农村宅基地(红庆河镇农宅字000125号)、伊金霍洛旗较小规模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红庆河镇小规模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等审批手续,不存在毁坏林地的情况。不属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督促红庆河镇人民政府及昌车渠村进一步做好该问题解释沟通工作,确保及时消除广大农牧民群众疑虑。同时,将继续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农牧民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