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4年08月01日
序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6D2EE20247250027准格尔旗薛家湾杨安窑村马甲圪旦招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2022年8月开始采矿,占地7.2平方公里,包括林地、草地、耕地。准格尔旗生态-矿山开发,生态-毁林毁草 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招富煤矿应为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良安窑村,采矿许可证号C1500002009071120028838,有效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0日,井田面积7.41平方公里,采矿权人为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营业执照证号为91150622783030846P,有效期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蒙)MK〔2023〕K017,有效期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25日,于2023年7月10日取得鄂尔多斯市能源局整合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照齐全,属合法正常生产煤矿。该煤矿从2022年1月开始进行露天开采,截至目前共使用2.2831平方公里土地,经套合最新变更调查数据,其中灌木林地占用0.0167平方公里,旱地0.2868平方公里,农村道路0.0237平方公里,其它草地0.1606平方公里,其它林地0.0007平方公里,乔木林地0.0102平方公里,水浇地0.0047平方公里,天然牧草地0.575平方公里,裸土地0.0012平方公里,采矿用地1.1997平方公里,农村宅基地0.0035平方公里,物流仓储用地0.0003平方公里。
该煤矿于2021年12月10日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资许准(蒙)〔2021〕91号),2023年9月1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整合改造项目一号外排土场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草资许准〔2023〕1272号),2022年1月4日取得《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格尔旗召富煤矿外排土场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决定》(鄂林草许准〔2022〕1号),共批复林地0.84平方公里。
该煤矿于2020年8月25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内草审改字〔2020〕第428号),2021年12月16日取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开采首采区及外排土场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林草许准(蒙)〔2021〕63号),2023年10月26日取得《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草监许准〔2023〕1813号)。共批复草地1.38平方公里。
该煤矿于2021年9月15日取得《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外排土场第一期临时用地的批复》(鄂府发〔2021〕236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露天开采项目第二期临时用地的批复》(鄂府发〔2021〕228号),共批复采矿临时用地1.77平方公里;2023年12月29日取得《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准格尔旗召富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整合改造项目一号外排土场先行使用土地的批复》(准政函〔2023〕611号),批复先行用地0.61平方公里。此外,完成补充耕地0.17平方公里。
经现场核实,该煤矿目前使用土地面积2.28平方公里,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涉及的林地、草地均已取得批复,先行用地中涉及的耕地已按要求完成补耕。不存在违法开采和违法占地行为。
综上所述,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一是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薛家湾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全程监管,加大巡查频次,依法打击非法侵占耕地、林地、草地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责任作用,实现长效管理。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耕地、林地、草地保护的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已办结无7D2EE20247250028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村解柴线56公里处红庆梁煤矿,从2021年8月份到12月份,持续4个月,将煤矸石倒入高头窑羊场煤矿的采坑内,采坑范围3000余亩,采坑位置在羊场社;羊场煤矿回填采坑,在采坑恢复植被、种植林草,后又毁坏采坑上的植被,范围大致是400亩。达拉特旗土壤-工业固废,生态-毁林毁草 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红庆梁煤矿”全称为内蒙古西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位于达拉特旗昭君镇什巴圪图村,于2017年12月建成投用,为600万吨/年井工煤矿配套600万吨/年洗煤厂,年产煤矸石80万吨。“高头窑羊场煤矿”全称为陕西宇佳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达旗羊场煤矿,位于昭君镇查干沟村,为年产90万吨露天煤矿,批复采区面积5806.2718亩,其中首采区3746亩(即投诉人反映的采坑所在区域),涉及林地226.3952亩于2020年12月7日取得使用林地同意书,草地238.9515亩于2021年4月16日取得征收使用草地许可。采坑作业范围约300亩,排土作业范围约500亩,采用边开采边回填的作业方式。
2021年7月31日红庆梁煤矿和飞达王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拉运和处置煤矸石合同,飞达王商贸有限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鄂尔多斯市瑞邦达经贸有限公司。2021年8月至12月,鄂尔多斯市瑞邦达经贸有限公司开始拉运和处置红庆梁煤矿产生的洗选煤矸石,于2021年12月22日和23日将约2000吨煤矸石倾倒在羊场煤矿未闭库的外排土(矸)场内。
2022年4月,羊场煤矿将首采区已开采完成的270多亩排土(矸)场进行复垦绿化,由于绿化网格不平整无法达到验收标准,未组织验收工作。2024年3月份,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煤运字〔2020〕665号)要求,根据生产需要,羊场煤矿对该排土场标高(属于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变更并通过专家评审,标高由1330变更至1360,排土(矸)至标高后进行表土覆盖(即投诉人反映的“毁坏采坑上的植被”行为)及绿化工作。经现场核验,该排土场于近期排土(矸)至1360标高,边坡覆盖表土及设置沙柳网格工作现已完成,草籽已全部播撒完毕。
针对鄂尔多斯市昊华红庆梁矿业有限公司红庆梁煤矿在未对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将产生的煤矸石委托运输单位进行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达拉特旗生态环境分局于2022年12月30日依法对红庆梁煤矿处以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针对羊场煤矿非法处置煤矸石的环境违法行为,达拉特旗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5月4日依法对羊场煤矿处以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2023年3月27日飞达王运输公司委托内蒙古爱森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羊场煤矿的排土(排矸)场土壤和周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Ⅲ类标准;2023年6月12日达拉特旗生态环境分局又委托内蒙古同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羊场煤矿(排矸)场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土壤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由于倾倒的煤矸石与羊场煤矿剥离土方混合,无法进行清理。各类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未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且2022年4月羊场煤矿就已对该排土场矸石倾倒区域进行了复垦绿化,为避免开挖对复垦绿化的植被产生新的破坏,决定保持原状。下一步,达拉特旗已责成相关部门对该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煤矸石行为。已办结无8D2EE20247250029准格尔旗龙口镇公盖梁村程家个楞社南梁卯阴坡(麻地梁煤矿井田范围内),麻地梁煤矿开采造成南梁卯阴坡耕地、荒地塌陷,耕地、荒地附着植被毁坏,面积大概400亩,造成水土流失。准格尔旗生态-矿山开发,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麻地梁煤矿为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麻地梁煤矿,位于准格尔旗龙口镇公盖梁村程家圪塄社,核定产能1000万吨/年,证照齐全,为正常经营的合法井工煤矿。龙口镇公盖梁村程家圪塄社南梁卯共有土地约487亩,涉及16户村民,该地块下方布置有麻地梁煤矿507、509综采工作面。2020年10月20日,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发布了《麻地梁煤矿煤炭开采项目收益补偿集体土地的通告》(第33号),决定对该地块进行土地收益补偿,补偿标准按照《准格尔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准政发〔2013〕42号)及其补充规定执行。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2020年11月25日经涉及土地收益补偿的15户村民表决,同意煤矿实施土地收益补偿,但暂不领取土地收益补偿款,待整社搬迁时一并签订补偿协议并结算。但另1户村民王某某因对承包土地面积存在异议,一直不同意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约23亩)进行收益补偿。2022年5月9日,内蒙古智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龙口镇公盖梁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准格尔旗矿区土地收益补偿及搬迁安置协议》(协议编号:GGL—2022—002),按村民要求将补偿款暂存到准格尔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账户,目前已支付至公盖梁村民委员会账户。
麻地梁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导致公盖梁村程家圪塄社部分土地塌陷。煤矿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以“边回采边治理”方式,采取裂缝回填、碾压、设置警示牌等措施对采空区进行地质环境治理。经现场核实,507、509综采工作面影响的地表区域已分别于2022年、2023年治理完毕待验收,经准格尔旗水利部门现场核实,目前生态恢复较好,未发现水土流失情况。
部分属实2023年9月,准格尔旗印发了《准格尔旗矿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办法》(准政发〔2023〕22号),上述约487亩土地收益补偿正在按照该文件标准进行补差,程家圪塄社剩余土地也正在按照该文件标准开展整社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目前已完成土地权属认定和地上附着物清点,待公示确认后,签订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下一步,准格尔旗将责成龙口镇人民政府、旗矿区事业发展中心共同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程家圪塄社的整社搬迁安置补偿工作,全面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同时,要求麻地梁煤矿严格按照《准格尔旗绿色矿山建设生态修复(提升)治理二十条措施》(准政发〔2023〕1号)等相关要求,及时对采空区进行治理,确保受损生态系统能够及时修复。未办结无9D2EE20247250030伊金霍洛旗淳园小区8号楼底商商户违规排烟,在小区内部绿化带内私设排烟口,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小区群众生活。伊金霍洛旗大气-油烟,大气-油烟 经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伊金霍洛旗淳园小区8号楼底商肥羊恋上鱼是合法营业的餐饮商户,注册日期为2020年10月22日,店面面积280平方米。该商铺位于伊金霍洛旗水岸新城淳园8号楼105底商,属于“商住一体房”,其中一、二楼为商业用途,三楼至二十八楼为住宅区域。商户将油烟排放管道口设置在店铺外侧的小区绿化带,部分油烟外溢造成空气污染。
属实2024年7月25日,伊金霍洛旗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与商户及小区住户沟通协调,要求商户对在小区内部安装的油烟排放管道进行整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伊城综行执(限)改通》〔2024〕311号)。目前,该商户正在设计整改方案。未办结无10D2EE20247250031位于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昌汉素社食联煤矿矿部、水泥路一上坡的60多亩私人林草地被食联煤矿私自占用盖了煤棚。该区域原来种植的是杏树、松树、苜蓿和柠条,四五年前建成煤矿生活区,2023年改建为煤棚。准格尔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矿山开发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煤棚位于准格尔旗暖水乡昌汉素村昌汉素社食联煤矿矿部东南方位,为食联煤矿建设的储煤棚。该储煤棚占地面积9473.22平方米(约14.2亩,其中采矿用地4.5573亩、林地8.2095亩、草地1.4430亩),于2004年11月9日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准集用(2004)字第237号),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于2021年1月19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首采区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草资许准〔2021〕49号),批复林地面积50.3264公顷(754.896亩),其中储煤棚涉及0.5473公顷(8.2095亩);2021年8月11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准格尔旗食联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首采区及储煤场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草监许准〔2021〕431号),批复草原面积39.919公顷(598.785亩),其中储煤棚涉及0.0962公顷(1.443亩)。综上,储煤棚地范围内不存在私占林草地情形。2023年11月,食联煤矿开始建设储煤棚,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暖水乡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6月1日责令其停止施工。部分属实已责成暖水乡人民政府、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暖水乡综合执法队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现场管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杜绝违规建设行为,严防发生安全事故。阶段办结无11D2EE202472500321.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沙巴子村4A级景区神龙寺周边的草地上有很多老百姓的坟地,侵占了沙巴子村的草地。2.树林召镇草原村,买地卖地,圈地建坟,侵占草原很明显;3.位于白泥井镇侯家营子村南两、三公里的鄂尔多斯造林总厂白泥井分厂管理的两千多亩国有林地变为了坟地,侵占了林地。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神龙寺景区始建于2006年,建成于2010年,规划面积1820亩,主体建筑面积120亩,于2016年被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评为4A级旅游景区,2019年被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撤销4A级旅游景区等级。投诉人反映的神龙寺景区周边坟地,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沙坝子村刘家圪堵社,撤乡并镇前为原耳字壕镇草原村刘家圪堵社,地处景区西北方,距离景区最近的约641米。1998年,原草原村刘家圪堵社启动“五荒划分”工作,将约960亩土地(荒山)承包给当地农户进行荒山治理(承包期限50年),现建有墓穴近667座(均为普通墓地),不存在圈地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树林召镇草原村即为上述树林召镇沙坝子村刘家圪堵社,1999年至2022年期间,沙坝子村(原草原村)部分村民私自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作为坟地使用,墓地多数零散分布于林地(柠条)间隙,不存在圈地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二千多亩国有林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造林总场白泥井分场侯家营子村作业区,总面积约2000亩,现建有墓穴近316座(均为普通墓地)。
基本属实 (1)2021年,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制定《达拉特旗关于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旗长任组长的违建墓地治理和殡葬领域违法乱象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发挥林草、公安、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违建墓地违法行为,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上下联动、全民防治的工作格局。
(2)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巩固违建墓地整治成果,切实遏制散埋乱葬现象,经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引导,已建成经营公墓3处。同时,计划从2023年开始,投资6400余万元,在辖区9个苏木镇各建设1处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墓地,确保到2025年实现所有苏木镇公益性墓地全覆盖,切实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
(3)深入宣传引导殡葬改革政策。成立达拉特旗殡葬协会,统一思想认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祀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未办结无12D2EE2024725003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摩力圣汇鑫伦小区北河槽北有100亩空地,无硬化无苫盖也未绿化,停放社会车辆,雨天泥泞,车辆将泥带得到处都是,大风天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东胜区大气-扬尘,其他污染-其他(null)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鑫伦小区”应为鑫隆小区二期,反映的“停车场”位于天骄佳苑小区南、鑫隆小区二期北,属鄂尔多斯市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发地块,实测面积3916.5平方米。该地块周围共涉及4个小区(鑫隆小区一期、鑫隆小区二期、胜达小区、天骄佳苑小区),住户1238户,商户92户。由于该地块长期空置且未硬化,周边居民和商户自发将车辆停放于此,遇到大风或降雨天气,会出现扬尘、泥泞等现象。属实为方便周边居民停车,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与鄂尔多斯市富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决定对该地块采取硬化措施,已于2024年7月27日进场施工,计划8月10日前完工,消除扬尘、泥泞等问题。未办结无13X2EE20247250001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北方联合电力达拉特发电厂储灰厂堆放大量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距离25户居民的400亩耕种土地仅50米。自2015年起,发现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人畜饮水、土地灌溉等。举报人自费进行采样检测,地下水中耗氧量、钙和镁总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氧化物、硝酸盐等七项指标严重超标,并表示超标成分与电厂固体废物中的成分吻合。达拉特旗土壤-工业固废,水-地下水 经调查,华能达拉特发电厂是国家特大型火力发电厂,1992年开工建设。目前,已累计建设项目5期,装机总容量418万千瓦。华能达拉特发电厂灰场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释尼召社,属于华能达拉特发电厂的配套工程,主要贮存达拉特发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每年入库堆存约150万吨。1991年10月,取得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1995年,逐步投入运行。灰场建设采用分期投资和分期建设的原则,四周设有连续灰坝,灰坝表面采取了浆砌石护坡,坝体内侧铺设了土工防渗膜,底部铺设塑料防渗膜并覆土30厘米,以防止渗漏。同时,设置截水沟和竖井,用于排泄积水。
部分属实由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加强对华能达拉特发电厂加强灰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定期对地下水开展检测,委托专业机构对不符合标准的指标进行研判,针对各项指标的变化,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为改善和保障群众饮用水质量安全,该区域居民已全部实现集中供水。 阶段
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