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82024年07月31日
序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责任追究情况14D2EE20247240015图克镇梅林庙嘎查乌兰陶勒盖巴音高勒水源地,康巴什区政府过量抽取地下水,导致当地干旱,草地、柳树枯死不见绿色,距离水源地东吉布尔社16户人家(400-500米距离)吃水井打到15m未见水。乌审旗水-饮用水源地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图克镇梅林庙嘎查乌兰陶勒盖巴音高勒水源地”应为乌审旗向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供水的哈头才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11年5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旗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内政字〔2011〕145号)批准设立,许可水量为9.84万立方米/日,近年实际高峰期取水量约8.2万立方米/日,未超过许可水量。该水源地属浅层地下水水源地,自然降水是水源主要补给来源之一。近年来,乌审旗地区降雨量偏少,根据水源地4眼国控水位监测井数据,2018年至2022水位下降1.17米至2.3米。2024年5月以来,该区域气温异常偏高且无有效降水。根据2024年6月23日、26日15时土壤墒情数据显示,乌审旗土壤墒情均为重旱至特旱,且重旱面积占比约为57.8%;乌审旗气象局2024年7月22日10时30分发布干旱橙色预警,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未来一周仍无有效降水,气温持续偏高,土壤墒情将继续下滑。乌兰陶勒盖镇东吉布尔社位于该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经现场调查,该区域受持续旱情和水源地取水活动叠加影响,部分沙柳、沙蒿存在枯萎现象。牧民查某某家人畜饮水井水位埋深2.4米、敖某某家人畜饮水井水位埋深4.7米,不存在吃水井打到15米未见水的情形,农牧民生活用水问题未受影响。部分属实一是全面启动抗旱应急措施,2024年6月18日乌审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全旗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按照《乌审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累计启用抗旱应急水源井128眼、调度地表水灌溉水量约280万立方米、调拨抗旱资金1000万元、人工增雨作业6次、发射人工降水火箭96发。二是持续加强水位日常监测,严密关注国控监测井水位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地下水位相对稳定。三是做好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统筹摸排乌审旗生产生活用水情况,加快完善“预警信息、响应行动、责任落实”防控责任机制,精准调配地表水灌溉水量,启动抗旱应急水源点建设,调拨应急水车、发电机、水泵等抗旱物资,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已办结无15D2EE20247240016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万通家园北写字楼A座KTV噪音扰民。两栋写字楼底商数家饭店污水、污物乱排,造成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臭气弥漫。达拉特旗水-生活污水,噪音-社会生活娱乐噪音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万通家园北写字楼A座KTV应为万通家和北写字楼A座附近的2家KTV娱乐场所。2024年7月24日,达拉特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对2家KTV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2家场所证件齐备,消防通道及房屋窗户处于关闭状态,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达拉特旗生态环境分局对万通家和小区11号楼距KTV场所直线距离最近的同楼层点位(直线距离30米)夜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进行监测,平均数据为48.3db,符合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夜间限值50db的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一是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人员及设备清理和疏通堵塞管道,4个排污井已全部疏通,管道内堆积的油污得到了清理。二是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家重点排污餐饮企业下发城镇供排水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责令企业两日内完成整改。三是达拉特旗锡尼街道牵头制定该段污水管网改造方案,计划新建2处隔油池并对原管网翻新改造,提升管道排污能力,已于7月27日开始施工,计划8月15日前完工。四是针对噪声扰民问题,由达拉特旗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噪声监测频次,严格要求KTV场所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降低噪音排放,减少扰民。并针对饭店污水、污物乱排问题,由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餐饮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并通报批评。未办结无16D2EE20247240017准格尔旗那日松镇二道柳村武家沟社张家梁渠慕某家4亩左右(漏头煤)地下资源被偷挖盗采。准格尔旗生态-矿山开发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点位位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二道柳村武家沟社。该问题已于2024年3月13日通过鄂尔多斯市12345热线反映,目前正在办理中。2024年3月15日,准格尔旗纳日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破坏土地问题进行了违法登记和实地调查走访。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违法行为发生于新冠疫情期间(2021年左右),由于当时人员流动受限,村民未能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和行为人信息等有效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办理,办理情况已告知投诉人。
属实目前,私挖盗采行为人、具体发生时间、造成的损失等线索还在进一步核查。准格尔旗已责成旗公安局、旗自然资源局、纳日松镇人民政府继续深挖案件相关线索,待上述相关事宜调查清楚后,依法处置私挖盗采行为人;被损坏的土地由纳日松镇人民政府现场评估并组织修复,预计于2024年8月5日前完成。下一步,将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检查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未办结根据问题后续调查结果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17D2EE20247240018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万通家和小区北侧吴大师鸭爪爪和未来家厨等饭店油烟味大,万通家和小区东门对面陶瓷广场晚上烧烤等摊位烟雾缭绕,油烟味大。达拉特旗大气-油烟投诉人反映的万通家和小区位于新华路西、公园路东、德胜街南、南园街北,小区共有31栋楼(商业6栋、住宅25栋)、居民858户,吴大师鸭爪爪、未来家厨2家商户位于小区外东北侧A、B座商业楼一层,距小区最近的1号居民楼约30米;5家陶瓷广场露天烧烤摊位于陶瓷广场西门、小区东门外马路对面,距小区最近的2号居民楼约100米。经现场核查,上述7家商户均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发现吸油管道损坏现象。但现场仍可以闻到油烟味道,设备周围存在零星油烟污渍。部分属实一是达拉特旗城管执法局对吴大师鸭爪爪、未来家厨和5家陶瓷广场烧烤摊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控制灶具油烟排放;二是组织开展油烟排放检测,委托第三方机构内蒙古锦元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自2024年7月25日起检测涉及饭店及陶瓷广场烧烤摊油烟排放情况,准确核查油烟排放是否超标,预计于7月31日出具检测报告;三是责成相关责任部门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打击违规排放油烟行为。未办结无18D2EE20247240019举报人反映2020年7月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阿斯日音西里村六社村支书挖水库将举报人农耕地7亩、林地50多亩损毁。伊金霍洛旗其他污染-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苏布尔嘎镇阿斯日音西里村六社应为苏布尔嘎镇阿斯日音希里村六社,全部在大速贝沟河道管理范围内。投诉人所指的“水库”系阿斯日音希里村2020年新建的蓄水池,由阿斯日音希里村村民委员会出资建设,主要解决村集体经济流转土地和常住农牧民耕地灌溉困难问题。蓄水池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共有滩涂地,不是投诉人个人承包的牧草地和农耕地。2022年,经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实地勘测,蓄水池水面面积为14.59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属于二级台地,未占用主河道。蓄水池通往灌溉用地需要铺设管道,经过灌木林地。该灌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人工种植沙柳,种植走向为南北走向,管线走向为东西走向,管线铺设经过灌木林地时,违规占用灌木林地面积约17.4亩,涉及沙柳260丛、农牧民30户。铺设管道由村集体出资,郭某某、车某某、韩某某、王某某、訾某某5户农牧民通过“投工投劳”的方式共同建设完成,全村383户813人、3700余亩土地从中受益。
部分属实2022年,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对5名行为当事人违法破坏林地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处罚款11.603万元并已全额缴纳。2024年7月24日,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人民政府委托内蒙古昊龙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地勘测。经核查,2022年以来,蓄水池填埋后土地村集体一直未利用,原铺设管道地块上栽植的沙柳等植被长势良好。已办结2022年4月2日,中共苏布尔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对阿斯日音希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郭某某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阿斯日音希里村包片领导、镇级河湖长、副林长耿某某同志进行诫勉谈话。19D2EE20247240020伊金霍洛旗扎萨克镇贵勒斯太村一社杨某非法占用林地约18亩(2023年铲除植被、占用林地10亩,2024年铲除植被、占用林地8亩)。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非法占用林地地块位于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贵勒斯太村一社。经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现场测绘调查,并与札萨克镇贵勒斯太村支部书记确认,投诉人反映的地块实际面积为11.92亩,系被投诉人杨某的个人承包土地。经与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比对,该地块包括灌木林地9.84亩、天然牧草地2.08亩。
部分属实进一步加强对林地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全力保护林草资源安全。已办结无20D2EE20247240021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元宝湾村蒙能集团光伏项目建造初期不经村民允许,强行施工毁坏集体林地草地约五千亩。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蒙能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4亿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配套建设2座220KV升压站、配套200MW(2h)储能装备、建设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及附属设施等工程。2023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实施2023年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3〕823号),将该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清单,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稳评、水保、环评等批复后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项目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4年6月,达拉特旗汇达光禾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汇达光禾公司)与内蒙古蒙能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汇达新能源公司)签订《达拉特旗矿区100万千瓦光伏+储能项目标准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汇达光禾公司负责承建“达拉特旗矿区100万千瓦光伏+储能项目标准地”建设项目,为汇达新能源公司提供3.82万亩“标准地”,并由汇达光禾公司与达拉特旗昭君镇、恩格贝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合同约定,汇达光禾公司在达拉特旗昭君镇、恩格贝镇选定10个地块(共3.82万亩)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其中在恩格贝镇元宝湾村苏东社和杨千圪堵社拟流转2个地块(1号地和7号地)共4871.62亩土地。2024年6月,恩格贝镇元宝湾村苏东社和杨千圪堵社召开村民会议,出具《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元宝湾村苏东社和杨千圪堵社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权社员决议(同意)书》,决议书签名册中签字率为8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村集体重大决策召开村民会议法定人数。2024年7月,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元宝湾村杨千圪堵社(甲方1)、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元宝湾村苏东社(甲方2)、达拉特旗汇达光禾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元宝湾村民委员会(丙方)、达拉特旗恩格贝镇人民政府(丁方),五方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土地流转面积4871.616亩,流转价格为163.5元/年/亩(含税),流转期限为26年”。
该项目实际使用林草地5334.9765亩(其中取得永久占用林草地批复面积658.7025亩,取得临时占用草原批复面积4676.274亩),均已办理林草审批手续。其中,2024年4月26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461号),同意该项目使用达拉特旗集体林地8.7691公顷(折合131.54亩);2024年5月23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准许行政许可决定书》(内林草草监许准〔2024〕683号),同意征收使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吴四圪堵村,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元宝湾村共527.166亩草原;2024年6月7日,取得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临时占用草地的批复》(达林草许准〔2024〕007号),同意临时占用昭君镇查干沟村、吴四圪堵村,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元宝湾村天然草原311.7516公顷(折合4676.274亩),用途为道路施工、材料堆放、塔基安装平台、电缆壕沟。
不属实无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