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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72024年07月31日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责任追究情况8D2EE20247240009举报人反映其住处紧挨达拉特电厂5期火力发电厂散热塔,平时的散热、空气污染、噪音影响举报人生活。达拉特旗水-地下水,大气-工业废气、噪音-工业噪音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位于达拉特经济开发区;2020年5月26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能电力字〔2020〕276号);2020年11月24日,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万千瓦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字〔2020〕332号);2021年11月19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50621202100247号);2024年6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91150621MA0QWC8K23001P)。2024年7月20日,项目正式投入运行。投诉人居住地位于达拉特发电厂五期间冷塔东北侧平房区,该区域最近住户距达电五期间冷塔直线距离约150米、最远住户直线距离约350米,涉及居民78户。

(1)关于散热塔散热问题。该项目采用钢结构间接空冷系统散热,间冷塔高192米,底部直径120米、出口直径86米。间冷塔利用负压将所散发的热量回抽,随后通过塔顶通风口,将热量定向排致外部大气中,基于散热流程和间冷塔192米的工程设计高度,该项目间冷散热结构不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散热方面影响。此外,达拉特旗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间冷塔进行热成像检测分析,预计7月31日出具检测结果报告。

不属实一是全面加强环境质量监控,在重点区域内增设空气、水质等环境监测站点,确保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测覆盖。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二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平台,广泛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和环保知识,保障群众知情权,共同营造绿色、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未办结无9D2EE20247240010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万通家和小区11号楼北面污水井污水外溢多年,恶臭问题严重。达拉特旗水-生活污水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万通家和小区11号楼北侧有6处污水排放井,其中4处存在不同程度堵塞(1处污水井有外溢现象),伴有轻微臭味。此外,11号楼北面2栋写字楼均通过该小区管道排放,特别是写字楼餐厅排污含油量较高,造成管网堵塞,导致污水、污物从井口溢出。属实一是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组织人员及设备对排污井、堵塞管道进行抽吸、冲洗,目前4个排污井及排污管网已疏通,现场无异味。二是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家重点排污餐饮企业下发城镇供排水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责令其两日完成整改。三是达拉特旗锡尼街道制定该段污水管网改造方案,计划新建两处隔油池并对原管网翻新改造,提升管道排污能力,已于7月27日开始施工,计划8月15日前完工,届时彻底改善该地区排污情况。针对饭店污水、污物乱排问题,由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餐饮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通报批评。未办结无10D2EE20247240011鄂托克旗乌兰镇苏米图苏木天然气厂违规排放污水,将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到苏木东六公里坑洞中。鄂托克旗水-工业废水 经核查,苏米图苏木境内有2个天然气厂,分别是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和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经实地踏查和无人机航拍,苏米图苏木东6.1公里有2个相连废弃砂坑。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调查情况

中石油天然气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项目环评于2008年12月31日取得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苏里格气田第三天然气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08〕349号),于2009年7月投运。该项目设计年净化天然气50×108m3,配建2000m3/日的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日处理污水约1200m3 。经现场核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安装了在线流量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并与市污染源在线监测平台联网。通过现场调取回注水台账和在线监测设备记录,污水经处理后的产出水全部按照要求回注,回注水水质满足《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 01004-2016)限值要求,未发现有外排废水现象。

(2)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调查情况

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项目环评于2016年11月取得原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鄂尔多斯市昊鑫绿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油田废弃物集中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评字〔2016〕135号),同年年底投入运行。该公司主要处理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项目部天然气生产开发过程中钻井岩屑和钻井废液(压裂返排液及钻井废水),设计处理钻井岩屑能力30万m3/年,处理钻井废液(压裂返排液及钻井废水)和生活污水能力为180000m3/年,环评批复的2套水处理系统,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0年11月完成项目自主验收。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经调取2024年1月1日—7月23日废水台账,未发现有外排废水现象。

(3)苏米图苏木东六公里坑洞核查情况

不属实一是责成昊鑫绿科环境工程公司严格按照废弃砂坑生态修复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清晰厂界范围,树立标志标识公示牌,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并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按要求督促企业开展防渗监测工作,切实防范环境污染隐患。已办结无11D2EE20247240012乌审旗图克镇呼吉尔特村母杜柴登煤矿将矿井水排放至村民草牧场长达六年。乌审旗水-矿业废水,生态-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母杜柴登煤矿为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煤矿,设计规模为开采原煤6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洗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7月15日《关于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0〕195号)批复通过,于2019年9月22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煤矿矿井疏干水预处理站于2014年4月投用,设计处理能力48000立方米/日,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经预处理水质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输送至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深度处理项目再次处理后回用于化工项目生产。为进一步提升矿井水深度处理能力,该公司配套建设处理能力18000立方米/日的矿井水深度水处理站,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为解决矿井水应急存储及综合利用问题,该煤矿于2018年11月建成5座中转缓存(应急)池、蓄水量达104万立方米,防渗措施为土工防渗膜+混凝土防渗。2020年起,由于地质原因和井下开采工作面不断扩大,母杜柴登煤矿的矿井涌水量较往年增加,遇化工项目停产检修期间,深度处理后的矿井水短时间内难以全部综合利用于化工项目,导致中转缓存(应急)池储水液位过高,为消除安全隐患,煤矿将部分深度处理达标的矿井疏干水通过应急管线间断性向图克镇呼吉尔特蓄滞洪区生态补水,目前蓄滞洪区水面在河湖岸线范围之内。2024年7月24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乌审旗站对呼吉尔特蓄滞洪区生态补水水质取样化验,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一是全力推进大水网建设,乌审旗大水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实现地表水、矿井疏干水管网互连互通,水源联调联供,配套项目图克项目区高位蓄水池、母杜柴登煤矿至图克项目区输水管网及中煤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厂项目建设已经启动,项目建成后可全面提高矿井水的处理能力和丰枯调节能力,保障母杜柴登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二是多渠道配置矿井水,优先配置矿井水用于工业企业,已为正在建设的宝丰26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项目、无定河镇矿井水节约集约利用工程等项目配置了矿井水,上述项目预计于2024—2026年逐步建成,进一步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快编制实施相关方案,乌审旗已委托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乌审旗矿井水排放控制与生态保护综合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力争在满足煤矿、化工企业生产用水的前提下,通过农业灌溉、河湖生态补水、城镇绿化用水等方式,实现矿井水多途径综合利用。已办结无12D2EE202472400131.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三社当地政府将煤矿疏干水排放至哈达图淖尔湖,导致水位上涨淹了约一千三百亩红柳地。2.哈达图淖尔村三社蒙泰集团威士忌酒厂偷排污水至厂区内水渠里。伊金霍洛旗水-矿业废水,水-其他 (1)关于“将煤矿疏干水排放至哈达图淖尔湖,导致水位上涨淹了约一千三百亩红柳地”调查情况。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红庆河镇哈达图淖尔村哈达图淖尔湖水位上涨淹没的红柳地为该村三社村民于2001年3月份为实施防风固沙项目种植红柳使用的土地,种植总面积为1069亩,实际被淹面积约600亩,属于哈达图淖尔湖岸线管理范围,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地。按照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伊金霍洛旗加快推进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伊政发〔2019〕91号),伊金霍洛旗统一规划和配置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疏干水由煤矿处理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自用后剩余部分全部进入政府综合利用管网,作为周边工业用水、绿化用水以及西部七湖八淖等河湖的生态补水。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验收,且生态补水符合《关于加强矿井水保护和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4〕226号)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相关要求。目前有红庆河煤矿、石拉乌素煤矿和马泰壕煤矿的富余疏干水经调配进入哈达图淖尔湖作为生态补水。受2022年8月份暴雨灾害影响,哈达图淖尔湖水位线暴涨,加之疏干水线汇入哈达图淖尔湖,导致湖岸部分红柳被湖水淹没。

部分属实一是伊金霍洛旗已责成红庆河镇人民政府尽快对被淹没红柳地按照补偿标准对相关村民进行补偿。二是加强对鄂尔多斯市伊金布拉格酒业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酒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合法合规处置。未办结无

13D2EE20247240014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涉嫌超层越界开采采坑东面煤炭资源,破坏生态环境。鄂托克旗生态-矿山开发 经调查,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成立于2001年11月5日,注册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千里沟十四道沟。该企业主营煤炭开采,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矿区面积1.0343平方公里,采矿证号:C1500002011071120115580。

卧龙煤矿2022年9月委托内蒙古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和长安大学编制《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采区滑坡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设计》,于2022年12月通过论证,依据该方案通过界外削坡消除东边帮和西边帮安全生产隐患。2023年6月5日,该煤矿治理项目在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2023年6月9日取得项目先行用地批复。经与矢量坐标套合,项目用地全部位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的《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附近S216线K38+700至K40+290段道路养护大修项目临时占用草原行政许可的决定》(鄂林草许准〔2022〕131号)和2022年10月17日取得的《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附近S216线K38+700至K40+290段道路养护大修项目临时占用草原的批复》(鄂旗林草〔2022〕51号)范围内。治理工程于2023年7月1日开工,并按照《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采区滑坡地质灾害勘查及治理设计》采取界外削坡消除东边帮和西边帮安全生产隐患。

2023年10月18日,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对该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卧龙煤矿存在越界行为。2023年10月23日,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聘请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业(集团)五一一有限责任公司对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采矿权外东帮、西帮区域勘查,出具《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千里沟卧龙煤矿煤炭资源越界开采资源量调查报告》,明确指出“千里沟卧龙煤矿采坑东西侧存在采矿证外围的采坑放坡,未超界采矿,故不存在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行为”。鉴于卧龙煤矿实施的界外削坡消除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导致的越界行为,2023年12月29日,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予以行政处罚,“一是责令卧龙煤矿立即退回本矿区范围内;二是处以100000元人民币罚款;三是对超越批准范围开拓区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进行治理”。经现场核查,该开拓区域已于2023年底停止施工。

部分属实一是立即督促该企业编制矿界外削坡区域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报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公示公告;公告届满之日起,由专人盯办企业完成治理、专家验收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在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杜绝越界问题再次发生。阶段办结针对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矿权管理股日常巡查和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企业越界行为的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5日由鄂托克旗自然资源局党组对矿权管理股股长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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