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公告

2025年1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的规定,现将召开鄂尔多斯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B座B1会议室召开会议。

二、定价机制

联动公式:终端销售价格(元/方)=基期终端销售价格(元/方)+价格联动调整单位金额(元/方)。价格联动调整单位金额(元/方)=(本期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基期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 ( 1-供销差率)±基期应调未调金额本期分摊单位金额(元/方)±偏差校核单位金额(元/方)。

实施范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居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联动范围: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燃气企业采购价格实行联动。使用管道天然气定价区域的终端销售价格由气源平均采购价格(含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全部使用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定价区域,终端销售价格由气源平均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和配气价格构成。

联动周期: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半年或一年联动,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按季度或半年联动;用管道天然气的定价区域可根据上游天然气采购合同签订周期确定联动周期。

联动条件:配气价格调整时,终端销售价格同步调整,原则上不受联动机制限制。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应坚持平稳从紧原则,低价气量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联动上调幅度不超过每立方米0.3元。

联动程序:当联动机制启动时,城镇燃气企业按要求向价格主管部门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提供天然气购销资料和信息。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拟定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方案,报当地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参会人员名单(30人)

(一)听证人(市发改委3人):石一磊、黄亚森、王嘉璐

(二)听证会参加人(27人):

1.消费者代表(14人):东胜区:高峰(企业员工)、赵美俊(退休人员);康巴什区:池雄飞(教师)、赵中华(教师);达拉特旗:白璐(自由职业)、李越(自由职业);伊金霍洛旗:郭春雨(企业员工)、李娜(企业员工)、李学永(自由职业)、徐志诚(企业员工);乌审旗:郭萍(行政工作人员)、高磊(教师);鄂托克旗:黄彪(企业员工)。

2.经营者(4人):马来田(鄂尔多斯市圣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青克乐琪琪格(乌审旗国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魏新茂(鄂尔多斯市新圣燃气有限公司)、王祥(达拉特旗昌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3.专家学者(3人):巴那日苏(律师)、王平(高级经济师)、孙晓明(中级工程师)。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人大代表:刘俊贤;政协委员:田瑞芳。

5.市市场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张存堂、杨诚、朱文博、任雪巍。

(三)旁听人员5人:陈燕、杨婧、王刚、王皓德、邬光。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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