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5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8D3NM20250624000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宏凯砖厂未安装除尘设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且脱硫设备脱硫效率低下,排放蓝烟。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上海庙宏凯砖厂实为鄂托克前旗鸿凯环保砖厂,位于上海庙镇沙章图村,为煤矸石制砖综合利用企业。该公司于2024年建成,生产规模为年生产1.5亿块煤矸石砖,项目环评、林草、土地手续齐全,于2025年5月18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该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在破碎、筛分工段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在焙烧工段隧道窑处安装了旋风除尘设备,烟气经钠钙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了全封闭原料库,顶部安装了喷淋设施。经现场核查,除尘、脱硫设施运行正常,原料均贮存于全封闭原料库内。但在原料装卸作业过程中有轻微粉尘逸散。
6月25日,旗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厂界颗粒物、窑炉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厂界颗粒物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烟气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排放浓度均达到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标准要求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
属实
加强对该企业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做好与群众沟通解释工作。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上海庙镇政府督促该企业尽快公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监督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已办结无9X3NM202506240017 1.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盐海子湖,曾有10多家企业,多年来挖盐造成盐海子湖生态破坏严重。
2.盐海子湖西北角215省道到湖边有400亩草地长期被亿利盐厂和旁边的化工厂占用,导致土地盐碱化。
3.盐海子湖对面的伊泰化工填埋场,常年填埋作业,扬尘污染严重,且伊泰化工填埋场填埋的高度比周边高出一截。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盐海子湖,曾有10多家企业,多年来挖盐造成盐海子湖生态破坏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投诉人所反映的杭锦旗盐海子湖位于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境内,盐海子湖面积约21平方公里,是一个以芒硝为主,多种矿物共生的盐类矿床。经查阅档案资料,盐海子地区晒盐产硝历史悠久。1950年杭锦旗政府在盐海子组建国营盐厂,1996年伊克昭盟行政公署出具《关于开发杭锦旗盐海子资源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第三项指出“为加强对盐海子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合理开采,同时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伊化集团、亿利集团在对盐湖的共同开发建设中,一定要留出部分共用湖面。根据目前资源开发状况和企业的生产能力,决定给亿利公司划出6平方公里湖面开发使用(不包括0.5平方公里盐田),伊化集团划出3.5平方公里湖面开采使用,其余湖面留作共用湖面共同利用,并保证公用湖面畅通无阻。”此后,2家企业一直在盐湖开采至1999年,2000年新设立杭锦旗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盐海子芒硝矿并颁发采矿证,矿区面积为12.4310km2。
经核查,在盐海子湖周边原有10家企业,其中开采盐和芒硝的企业有2家(亿利资源集团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即杭锦旗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盐海子芒硝矿;内蒙古远兴天然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科强化工厂),2家开采企业均有合法手续且都在采矿权范围内生产经营;其余8家企业(富源公司元明粉厂、富达公司、硫化碱厂、杭锦旗金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杭锦旗利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亿利集团公司、伊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杭锦旗盛达化工有限公司)均未在盐海子湖开采过资源,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在矿区范围内,且在2010年之前因淘汰落后产能退出。通过套核2009年至2024年调查影像数据,盐海子芒硝矿采矿用地范围一直为21平方公里,采矿范围并未扩大,不存在超采现象。因采矿本身具有地表破坏性,确实对当地造成了一定的环境影响,采盐和采芒硝基于物理性质,主要通过蒸发湖水促进结晶分离,芒硝和盐湖本身作为富含盐碱成分的地质体,土地盐碱化现象属于该区域生态基底特征。2021年11月25日,杭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杭锦旗盐海子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2年8月,杭锦旗水利局印发《杭锦旗盐海子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开展盐海子水体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通过项目建设,湖泊清淤50.39公顷,新增林草面积5.39公顷,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1.97%,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2022年9月,杭锦旗自然资源局编制《杭锦旗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盐海子芒硝矿矿区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由杭锦旗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综合治理区面积1345.63公顷(20184.45亩),截至2023年5月,对矿区周边治理区土方平整647.5公顷(9712.5亩)。2025年5月,优化整合自然资源局编制的《杭锦旗盐海子芒硝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和伊和乌素苏木编制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盐海子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杭锦旗人民政府制定《杭锦旗盐海子全域综合整治方案》,方案以保护修复为主,对盐湖进行部分土方工程治理,水系疏通,恢复盐湖自然风貌。
盐海子芒硝矿采矿证有效期截止到2023年2月4日,因地质环境治理不到位,到期后一直未给予延续。对于企业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2023年3月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并移交杭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4月30日杭锦旗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杭锦旗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盐海子芒硝矿违法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函;5月6日,下达了地质环境治理限期整改通知单;5月10日,出具了杭锦旗富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盐海子芒硝矿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督办函。后经分析研判,要求矿业权人在5年内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2.关于“盐海子湖西北角215省道到湖边有400亩草地长期被亿利盐厂和旁边的化工厂占用,导致土地盐碱化”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杭锦旗盐海子湖西北方向先后有3家化工企业,分别为伊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2010年停产、2012年拆除)、亿利金陵化工有限公司(2007年停产、2019年拆除)、杭锦旗盛达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停产、2019年拆除)。1998年2月,伊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1382.9亩,土地属性为工业用地(根据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再次核实,该区域土地属性为采矿用地),不属于草地。上述3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均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故不存在长期占用草地情况。根据全国第二次、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比显示,该区域东北角紧靠杭锦旗盐海子湖处有13.4亩地于2019年至2023年期间由天然牧草地转变为盐碱地。伊盟亿利化工建材集团公司、亿利金陵化工有限公司、杭锦旗盛达化工有限公司均在2013年底前停产再无生产经营活动。因杭锦旗盐海子湖为盐碱地高度富集区,受地下水盐分运移等影响,造成该地块盐碱化。
3.关于“盐海子湖对面的伊泰化工填埋场,常年填埋作业,扬尘污染严重,且伊泰化工填埋场填埋的高度比周边高出一截”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盐海子湖对面的伊泰化工填埋场,实为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南项目区渣场,2017年5月30日建成投用,总库容为1000万m3,主要接收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公司产生的气化渣、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南项目区渣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渣场洒水抑尘,填埋作业面设置防风抑尘网,洒水车定期喷洒填埋物。该渣场对作业面采取按需洒水抑尘,每天洒水约15车次。该渣场按照环保要求,委托检测公司按月开展大气(颗粒物)监测工作,根据2025年1月至5月内蒙古环境监测检验有限公司出具的《杭锦旗信诺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2-0.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经现场核查,渣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目前除70亩作业面外,其余渣场区域均已覆土封场绿化或覆盖土工布临时封场。渣场作业面虽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但渣车卸料时洒水不及时会产生一定的扬尘现象。根据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南项目区渣场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渣场设计封场高程为1260米,比原始地貌高约30米,目前已完成局部封场,封场最高点高程为1259.96米,未超过设计值。
部分
属实
制定盐海子地区全域综合治理方案,协同推进土地盐碱化治理,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渣场防尘抑尘措施。 1.加强对盐海子湖周边环境监管和治理研究,精准施策推动盐海子全域综合治理。
2.结合盐海子全域综合治理,进行土地盐碱化治理。
3.加强监管,责成杭锦旗信诺投资有限公司进一步减少作业面,增加洒水抑尘频次。
阶段性
办结
无10X3NM202506240024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联兴砖瓦厂废弃矿坑内,有企业进行煤矸石倾倒,尘土飞扬,污染环境。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联兴砖瓦厂废弃矿坑内,有企业进行煤矸石倾倒”的问题属实。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兰陶勒盖联兴砖瓦厂”实为乌审旗联兴砖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粘土制砖企业,2019年依法整顿关闭。“废弃矿坑”实为乌审旗联兴砖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间的开采黏土的矿坑。2020年,内蒙古磐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乌审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国土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实施了乌审旗联兴砖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矿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并取得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闭坑)》备案手续和《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审旗联兴砖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复垦区总占地面积为63859平方米,回填总容积为423264立方米,矸石总用量为41万吨。该项目2020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16日开始回填煤矸石,2023年2月1日完成闭坑、覆土作业,实际回填煤矸石40万吨。因与土地承包人存在纠纷,该公司尚未开展复垦竣工验收工作,项目停止施工至今。
2.关于“尘土飞扬,污染环境”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复垦区域及周边无运煤、矸石道路,亦未发现新的作业痕迹,复垦区域植被自然恢复良好,未出现扬尘污染问题。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内蒙古磐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回填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开展工作,并对煤矸石倾倒区域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调取《乌审旗联兴砖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砖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但遇大风等恶劣天气,仍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
属实
依法依规开展土地复垦验收工作。 1.旗自然资源局责成企业严格按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生态修复方案》进行复垦竣工验收,保障项目依法依规运行。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环保标准强化复垦区管理,严防因雨水冲刷致使煤矸石裸露等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已办结无11X3NM20250624000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的鹿苑公园,三年前将公园的一部分挖掉,毁坏树木植被,建起了快餐店,破坏公园环境,快餐店的油烟污染了公园环境,违背城市规划。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涉及规划政策方面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的鹿苑公园,三年前将公园的一部分挖掉,毁坏树木植被,建起了快餐店,违背城市规划”的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东胜区铁西的鹿苑公园”,位于东胜区鄂托克街北、实验中学西巷东侧,为一处社区公园,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与已批复的《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鄂尔多斯东胜区铁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经核实,该公园的管理单位为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园内管理和服务建筑总用地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未超过公园总面积的3%,符合《公园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园功能,增加服务便利,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2022年在该公园内新建设1处600平方米公园管理和服务建筑公开对外招租(包括在上述1200平方米内)。2022年6月,内蒙古润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双方签订了《鄂尔多斯市鹿苑公园得来速麦当劳餐厅租赁合同》。2022年底,内蒙古润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麦当劳快餐店开始运营,在提供快餐服务的同时,为游园群众免费提供饮用水、休憩场所以及公共停车、公共卫生间等便民服务。鄂尔多斯市律艺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租金收益全部用于公园维护和运营。在建设公园管理和服务建筑过程中,将该区域原有23棵景观树木和人工草坪移栽至该区域周边,不存在毁坏树木植被情形。
2.关于“破坏公园环境,快餐店的油烟污染了公园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该快餐店油烟净化器设备合格。2025年6月26日,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具备资质的内蒙古铭荣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对快餐店油烟净化器出口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浓度平均值为0.1784mg/m3,低于浓度限值2.0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浓度限值要求。
部分
属实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持续改善该区域环境质量。东胜区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该区域绿化维护、油烟排放等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持续优化公园管理,提升公共空间环境质量。2025年7月2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街道、城管局、东胜国投集团到周边住宅小区随机走访部分住户,均对问题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已办结无12D3NM2025062400182022年,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村民李某某,在无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毁林毁草约60亩,建设了运煤车辆停车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李某某”为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四道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李某柱,反映地块为2022年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临时建设的四道柳村靳家梁社应急停车服务区,批复面积89.502亩,实际使用面积44.6115亩。2022年,准格尔召镇向准格尔旗人民政府报送了《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办理疫情防控应急停车服务区相关手续的请示》,申请新建四道柳村靳家梁社应急停车服务区(申请占地面积89.502亩),2022年11月27日取得批复(准新疫指函〔2022〕4号),批复土地面积共计89.502亩。该应急停车服务区未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属于临时用地。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5月按照该批复文件中“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四道柳村民委员会靳家梁社集体)。
2025年6月25日,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对该项目用地范围进行测绘,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9.502亩,实际扰动面积44.6115亩(经套合202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地类为天然牧草地43.9425亩,农村道路0.669亩),经现场核查确认,目前该地块草原植被已恢复。剩余44.8905亩未动工,均位于文件批复范围内。上述89.502亩土地已全部交还四道柳村民委员会靳家梁社集体。
部分
属实
加大执法巡查监管,加强林地草原保护。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准格尔召镇人民政府、旗林业和草原局加强日常监管巡查,严防发生破坏林地草原行为。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