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NM202506200014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乌仁都西嘎查四周2公里处,有部分牧民私自将自己的草场售卖给煤矿公司(包括乌仁都西煤矿、蒙西煤业、蒙西矿业),进行采矿,破坏草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其中“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乌仁都西嘎查四周2公里处,有部分牧民私自将自己的草场售卖给煤矿公司(包括乌仁都西煤矿、蒙西煤业、蒙西矿业),进行采矿”问题属实,“破坏草场”问题不属实。
乌仁都西嘎查现村部周边2公里范围内无乌仁都西煤矿、蒙西煤业、蒙西矿业草牧场征用户。乌仁都西嘎查旧村部周边2公里范围内有投诉人所指的乌仁都西煤矿、蒙西煤业、蒙西矿业与乌仁都西嘎查牧民草牧场征用户。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乌仁都西煤矿”实为鄂托克旗乌仁都西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乌仁都西嘎查,属露天开采项目。该煤矿于2008年至2024年间与乌仁都西嘎查农牧民、乌仁都西嘎查村民委员会签订了5次草牧场征用补偿协议,共征用乌仁都西嘎查土地12292.63亩,实际使用9619.3916亩(含排土场),剩余征用面积未动工开采,为原始地貌。使用林草地面积9316.7857亩(其中涉及林地397.0335亩),均办理了林草征占用手续。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蒙西煤业”实为内蒙古蒙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蒙西煤矿,位于乌仁都西嘎查,属露天开采项目。该煤矿于2011年至2024年间与乌仁都西嘎查农牧民、乌仁都西嘎查村民委员会签订了7次草牧场征用补偿协议,共征用乌仁都西嘎查土地10161.3325亩,实际使用6996.2695亩(含排土场),剩余征用面积未动工开采,为原始地貌。其中使用草地3205.9325亩,均办理了草原征占用手续。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蒙西矿业”实为内蒙古蒙西矿业有限公司库里火沙兔煤矿,位于乌仁都西嘎查,属露天开采项目。该煤矿于2017年至2025年间与乌仁都西嘎查农牧民、乌仁都西嘎查村民委员会签订了19次草牧场征用补偿协议,共征用乌仁都西嘎查土地23415.0356亩,实际使用10465.7亩(含排土场),剩余征用面积未动工开采,为原始地貌。其中使用草地面积3537亩,均办理了草原征占用手续。
部分
属实
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切实强化林草资源的保护力度。针对三家煤矿企业,加强征用草原过程监管和日常监管,确保征地、用地环节合法合规。已办结无2D3NM202506200008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脑高岱村集体草场严禁耕种,但有部分村民毁草耕种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伊和乌素苏木脑高岱嘎查的户籍人口为1055户、2386人,常住人口为372户、783人。该嘎查承包到户草牧场44万亩,耕地5700亩。原有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449.34亩,其中集体耕地193.83亩,草牧场255.51亩。193.83亩集体耕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及基本草原划定档案管理办法》于2018年按照户均原则分配给脑高岱嘎查高某某、边某某等32户,并按程序办理了耕地确权登记手续,属于合法耕种。
经实地核查,在脑高岱村集体草场上发现3.83亩非法开垦土地,该地块为张某某2021年为解决饲草料不足而开垦,2025年3月毁林毁草图斑下后发现并处置,目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因涉及的农牧民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主动改正,未进行处罚,出具杭锦旗林业和草原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部分
属实
做好半农半牧地区耕地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林地的违法行为。强化巡查检查,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群众宣传教育。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已办结无3X3NM202506200032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破坏柏相公村辛火盘社林地、草地、耕地约3000亩。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公司”实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魏家峁露天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魏家峁村,矿田面积52.5932平方千米,证照齐全,为正常生产露天煤矿。
根据开采需要,原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0月28日依据《准格尔旗建设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与柏相公村民委员会签订了辛火盘社整社征收土地协议,实地测量地貌表面积为4310.64亩。协议中显示耕地面积为1995.92亩、人工草地面积1007.99亩、柠条地面积641.31亩、荒草地面积665.42亩(均为村民现场指认),土地补偿费已全部付清。
因当时征收土地外业调查时技术缺陷,导致留存的整社范围数据无法上图,煤矿多年开采导致原地形地貌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现场指认界址,故无法确定以辛火盘社为单位的土地权属社界。经套合柏相公村村界范围(辛火盘社为柏相公村其中一社),该矿2010年至2025年共审批涉及柏相公村林地25695.143亩、草地21773.556亩、土地20235.934亩(其中建设用地11701.4亩、临时用地7087.259亩、先行使用土地1447.275亩)。
该矿在进行露天开采时共超出用地审批范围违法使用柏相公村土地(扣除林地判决和土地处罚重叠面积86.912亩后)1790.60亩。原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27日对魏家峁露天煤矿违法占用土地立案查处。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3日对魏家峁露天煤矿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作出刑事判决。企业已全部履行行政处罚和判决内容。
截至目前,该矿已对超出审批范围使用柏相公村1268.81亩土地完成恢复,已分三批通过司法鉴定。其余521.79亩土地已于2021年-2024年取得临时用地和先行用地批复用于露天煤矿生产需要,已批复土地按照生产进度进行恢复。
部分
属实
加大对企业生产的常态化巡查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确保企业在审批范围内开采作业,严防出现违法用地行为。已办结无4X3NM2025062000382020年,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布都阿麻村的通福煤矿未经合法审批,私自将90.58亩草地破坏,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开采过程中,大量粉尘飞扬;非法占用耕地近30亩进行露天开采。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2020年,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布都阿麻村的通福煤矿未经合法审批,私自将90.58亩草地破坏”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内蒙古通福煤炭有限公司于2010年由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审批,通过技改由井工开采改为露天开采。反映的“90.58亩”土地(包括乔木林地0.6亩,无立木林地0.9亩,天然牧草地40.8亩,剩余地类为非林非草地)位于通福煤矿露天开采一期项目内,已于2021年办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原手续。2021年2月,通福煤矿与布都阿麻村张家塔社部分村民签订《征地补偿款领取协议书》,并足额发放了补偿款。
2.关于“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问题不属实。
经核实,通福煤矿于2013年由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出具《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富煤矿0.6Mt/a(变更开采方式)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通福煤矿按照方案要求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同年,由原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验收合格,出具了《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富煤矿0.6Mt/a(变更开采方式)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函》。经现场踏勘,投诉人反映的“90.58亩草地”及周边植被生长正常。
3.关于“开采过程中,大量粉尘飞扬”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实,通福煤矿因受煤炭市场影响等原因,已申请6月17日至6月30日期间停工停产。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利用洒水车、雾炮车等机械设备对露天采掘场、排土场、场内外道路等常态化进行洒水抑尘,煤矿进出矿道路已完成硬化,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富露天煤矿(0.60Mt/a)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相关要求。经查阅近6个季度的检测报告,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数据均在执行标准限值内。但企业存在未及时对采掘场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现象,存在一定扬尘。
4.关于“非法占用耕地近30亩进行露天开采”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通福煤矿共审批临时用地258.4161公顷,核减重叠部分53.5514公顷,实际审批204.8647公顷,已复垦验收102.4348公顷,剩余102.4299公顷正在复垦。经套合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2018年变更数据,已审批临时用地范围内无耕地,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相关问题。
部分
属实
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 1.纳林陶亥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常态化做好巡查监管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对采掘场和运输道路扬尘现象进行洒水降尘,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已办结无5X3NM202506200005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孟家湾乡中营盘水库遭受上游煤矿——鄂尔多斯母杜柴登煤矿和门克庆煤矿疑似违规排放行为,使水库上游水源入口处草壕村村民因水源污染,举报人公司在水库养殖的水产死亡,造成经济损失。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母杜柴登煤矿和门克庆煤矿,实为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煤矿和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母杜柴登煤矿于2008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10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2020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20年12月开始联合试运转;门克庆煤矿于2011年1月1日开工建设,2014年3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2015年9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7年实现联合试运转。两座煤矿均位于乌审旗图克镇。证照手续齐全,当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经调查,母杜柴登煤矿(2020年开始)和门克庆煤矿(2019年开始)的矿井水经预处理和深度处理后,除企业部分自用外,将剩余部分排至呼吉尔特蓄洪区,部分矿井水存在溢流情况,溢流口位于图克镇呼吉尔特村南(坐标:109°33′39″,38°49′36″),距蒙陕界约2公里,主要水源为门克庆煤矿和母杜柴登煤矿深度处理后未利用矿井水。经调阅门克庆煤矿和母杜柴登煤矿矿井水检测报告,两矿深度处理后的矿井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母杜柴登煤矿2024年9月停止向呼吉尔特蓄洪区排水,2025年4月拆除外排管线;门克庆煤矿2025年5月停止向呼吉尔特蓄洪区排水,并拆除外排管线。
反映的草壕村(中营盘水库上游水源入口)位于陕西省榆阳区孟家湾乡,距呼吉尔特蓄洪区溢流口直线距离约18公里,距中营盘水库直线距离约2公里。经2025年6月21日现场核查,呼吉尔特蓄洪区溢流口没有流水情况,未向下游排水。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乌审旗站现场对位于蒙陕交界处的水渠(内蒙古境内地表径流及呼吉尔特蓄洪区溢流口通往陕西草壕村唯一水渠)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部分
属实
加强煤矿矿井水监管,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 1.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定期检测水质,确保矿井水处理后水质达标。
2.完善区域水网建设与资源利用,拓宽矿井水在农业灌溉、生态补水、园林绿化等领域的使用渠道,不断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
已办结无6X3NM202506200023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未出示任何政府审批文件,在举报人和举报人弟弟的草场实施电力线路及变压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为915嘉四海线主线110kV电力线路,建设100多根电线杆,将举报人的草场破坏,无法使用,现举报人要求拆掉电线杆,修复草原植被,并要求补偿。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涉及邻避效用问题 1.关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未出示任何政府审批文件”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915嘉四海线主线110KV电力线路”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杭锦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杭锦供电公司”)实施的10千伏配电工程。2020年,伊和乌素苏木敖楞布拉格嘎查向杭锦供电公司提出:原911牧场线路末端用户因低电压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农牧户日常生活。杭锦供电公司现场勘察后,及时与伊和乌素苏木和敖楞布拉格嘎查对接,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对该线路工程进行改造,在110KV敖楞布拉变新增出线工程。该工程(即915嘉四海线电力线路10千伏配电工程改造项目)在取得《鄂尔多斯市2021年农网改造升级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备案告知书》《伊和乌素苏木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0年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建设改造储备项目工程路径的函》等文件后,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告知该线路无补偿并征得路径规划所涉及产权者(包括举报人和其弟弟)口头同意后实施。
2.关于“在举报人和举报人弟弟的草场实施电力线路及变压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为915嘉四海线主线110kV电力线路,建设100多根电线杆,将举报人的草场破坏,无法使用,现举报人要求拆掉电线杆,修复草原植被,并要求补偿”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915嘉四海线主线10kV电力线路于2021年10月施工,2022年4月竣工,线路全长52.46公里,接带变压器65台容量3800KVA,共在举报人和举报人弟弟草场内建设68根电线杆,线路长约4公里。2025年6月21日经现场踏查,线路途经举报人及其弟弟的草场植被均已恢复。915嘉四海线主线10kV电力线路属于民生工程,解决敖楞布拉格嘎查及周边380余户(包括投诉人)农牧民用电低电压问题,若电杆拆除将导致周边380余户农牧民无法用电。
部分
属实
苏木镇加强普法宣传及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加强电力线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