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D3NM202506010018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旗盘井镇石勒凯村南侧约300米左右,建有10余座风力发电机,噪音扰民。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经查,投诉人所指“石勒凯村南侧约300米左右”的风机应为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石勒凯村X615线以南的风力发电项目,实际距离该村村部2700米。
该项目建成的48台风机距离最近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即居民住宅)均超过489米,实际最近的为520米,符合规定要求。
6月2日至6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环评敏感目标筛选了5户具有代表性的居民点,对其昼间、夜间的声环境进行了实地检测。离风机最近的居民1,距离风机520米,昼间噪声46.9分贝,夜间噪声40.3分贝;居民2,距离风机525米,昼间噪声41.0分贝,夜间噪声33.4分贝;居民3,距离风机554米,昼间噪声49.3分贝,夜间噪声39.7分贝;居民4,距离风机698米,昼间噪声47.7分贝,夜间噪声34.3分;居民5,距离风机620米,昼间噪声47.9分贝,夜间噪声38.2分贝。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抽样的居民点声环境均符合环评规定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
部分
属实
严格落实各项降噪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 1.企业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风力发电机组及降噪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部件,确保降噪设施正常运行和降噪效果。
2.开展群众宣传,反馈相关检测结果,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得到群众理解。
阶段性办结无2X3NM2025060100362010年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辖区内牧民大规模持续性非法开垦草原行为(主要集中在赛因乌素嘎查、乌兰乌素嘎查、巴音陶勒盖嘎查),开垦面积达数十万亩,用于种植玉米、葵花、西瓜等经济作物,大肆抽取地下水使当地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关于“2010年以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辖区内牧民大规模持续性非法开垦草原行为(主要集中在赛音乌素嘎查、乌兰乌素嘎查、巴音陶勒盖嘎查),开垦面积达数十万亩,用于种植玉米、葵花、西瓜等经济作物”的问题。
经核查,2010年以来阿尔巴斯苏木累计违法开垦14923.87亩,共查处非法开垦案件185起(其中行政处罚151起,刑事处罚34起)。其中,赛音乌素嘎查、乌兰乌素嘎查、巴音陶勒盖嘎查共查处非法开垦案件117起(行政处罚98起;刑事处罚19起),乌兰乌素嘎查违法开垦1234.97亩,赛音乌素嘎查违法开垦941.719亩,巴音陶勒盖嘎查违法开垦10121.064亩,均已整改到位。针对阿尔巴斯苏木非法开垦行为,2024年9月30日,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机关给予阿尔巴斯苏木时任分管副苏木达武某诫勉处理。
关于“大肆抽取地下水使当地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问题。
经核查,上述三个嘎查存在使用地下水行为,主要用于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乌兰乌素嘎查批复400眼取水井、取水许可量371.04万立方米,近3年实际取水量:317万立方米、365万立方米、315万立方米;巴音陶勒盖嘎查批复617眼取水井、取水许可量1000.54万立方米,近3年实际取水量:720万立方米、830万立方米、716万立方米;赛音乌素嘎查批复698眼取水井、取水许可量1097.96万立方米、近3年实际取水量:1922万立方米、2215万立方米、1910万立方米,赛音乌素嘎查近3年存在超批复取水现象。
上述3个嘎查属鄂尔多斯平原区地下水管控单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地下水管理单元水位水量评估结果的通知》(内水资〔2025〕49号),鄂尔多斯平原区地下水管控单元水位、水量均符合管控指标要求。
部分
属实
加大对违法开垦、取水行为查处力度。 1.常态化开展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整治,加强执法巡查,加大整改恢复力度。
2.严格执行地下水水位水量双控制度,严控地下水取水量。
3.持续加强对违规取用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利用“井电双控”设备切实按核定水权用水、节水、控水,达到节约高效用水的目标,确保农业用水量符合要求。
阶段性办结无3D3NM202506010015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努克庙牧业社恒泰化工厂占用草场,企业已于2003年倒闭,厂房至今处于废弃状态,部分房屋已倒塌,产生扬尘。举报人要求拆除废弃房屋,恢复草场原貌。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努克庙牧业社恒泰化工厂占用草场,企业已于2003年倒闭,厂房至今处于废弃状态,部分房屋已倒塌,举报人要求拆除废弃房屋,恢复草场原貌。”的问题。投诉人反映的“恒泰化工厂”实为亨泰化工厂。亨泰化工厂位于乌审召镇乌审召嘎查努克庙牧业社,始建于1987年,原为国有联营化工厂,1992年更名为乌审旗亨泰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烧碱、纯碱、小苏打等产品,后因经营管理不善停产至今,现厂区内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已拆除,部分围墙倒塌,处于半封闭状态,遗留的厂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因年久失修存在部分坍塌现象。该厂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401-0493)、房屋所有权证(证号:W-20060507),厂区现存建筑物均有合法手续,通过调取历年土地调查数据,该厂区使用土地均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草场,投诉人“要求拆除废弃房屋,恢复草场原貌”的诉求不合理。
针对“部分房屋已倒塌,产生扬尘”问题。现场核查未发现倒塌房屋产生扬尘问题,但亨泰化工厂区及周边区域均为盐碱地,自然植被覆盖率较低,加之受近年区域降水偏少、大风天气频发等因素叠加影响,易产生扬尘现象。
部分
属实
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防产生扬尘污染,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巡查,增设醒目安全警示标识牌,对厂区易产生扬尘区域进行苫盖,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抑制扬尘现象发生。已办结无4X3NM2025060100472010年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疙堵镇特拉沟门村蔺某某违法占用塔拉沟门村前塔社的耕地、林草地、小流域治理排水渠等建设砖厂和养殖场2处。一处是塔拉沟门村前塔社原小学以西、以南,违法占用耕地70亩建设砖厂。一处是蔺某某将自家门前的蓄水坝、排水渠私自占用违法建设养殖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关于“蔺某某在特拉沟门村前塔社原小学以西、以南,违法占用耕地70亩建设砖厂”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所指砖厂为特拉沟门村村民蔺某某于2011年建成的粘土砖厂,位于沙圪堵镇特拉沟门村前塔社,占地47.09亩,未办理建设用地手续。依据准格尔旗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47.09亩违法占地地类性质包括村庄用地0.29亩、旱地17.32亩、天然牧草地27.657亩、其他林地1.82亩。2013年砖厂关停后,蔺某某在砖厂空地上搭建养殖棚圈,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2021年12月,沙圪堵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粘土砖厂主窑体拆除,除养殖棚圈外,原砖厂其余区域均恢复植被。2024年8月,准格尔旗林草局、沙圪堵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对蔺某某养殖棚圈占用草地27.657亩、占耕1.545亩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督促蔺某某拆除整改并恢复原地类地貌,1.82亩土地按照林保数据为非林地,因地上无建筑,且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植被已恢复,林草局和自然资源局认为不存在违法行为,未处理。
关于“蔺某某将自家门前的蓄水坝、排水渠私自占用违法建设养殖场”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在特拉沟门村前塔社丰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的养殖场附近,存在自然形成的排水渠,走访村民得知,20世纪70年代确实建有蓄水坝,但蓄水坝已自然淤积为平地。经核实,蓄水坝、排水渠不在河湖岸线管理范围,且靠近丰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一侧地类性质属于其他草地。该合作社成立于2019年5月17日,审批备案占地面积4.8703亩,存在未批先建行为,2024年8月,准格尔旗林草局、沙圪堵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对占用3.117亩天然草原、占用1.449亩耕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2024年9月19日,该合作社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备案范围邻近但未占用蓄水坝及排水渠。
部分
属实
违法占用草地上的建筑并恢复植被。对养殖棚圈违法占地行为未整改到位问题,2025年6月4日,准格尔旗林草局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责令其限期履行“停止违法占用草原,恢复草原植被”义务。对占用耕地部分,正在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将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阶段性办结无5D3NM202506010011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补龙梁村东侧2公里左右(乌漫线66公里处),有从东胜区煤矿拉来的煤矸石在此处填埋,举报人要求将已填埋的煤矸石进行清理。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于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人所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补龙梁村东侧2公里左右(乌漫线66公里处)”实为“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银宏泊江海子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恩格贝镇哈拉亥图壕村,主要利用银宏泊江海子煤矿(该煤矿在东胜区境内,其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在达拉特旗境内)产生的煤矸石回填哈拉亥图壕村西侧自然沟谷,实施地表整治和排水设施建设,后进行复垦绿化。
该项目的立项、林地、草地、环评、洪评及水保等手续齐全。项目占地面积39公顷,沟道总长度880米,容量649.09万立方米,目前已回填430万立方米,回填沟道长度518米。项目共分6期,1至3期项目已完工,共完成绿化298亩,种植樟子松65395株,4期项目正在实施。
综上,银宏泊江海子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现场作业规范,无越界填埋等违法行为。
部分
属实
强化企业监督管理。切实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确保项目合法规范运行。已办结无6X3NM202506010049准格尔旗宝通煤矿与村委会签订《临时用地协议》,违法圈占薛家湾镇柳青梁社、上碾房窑社、下碾房窑社耕地、林地、草地进行采矿,同时在距离黄河几百米的位置进行采矿及废料倾倒,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关于举报人反映“准格尔旗宝通煤矿与村委会签订《临时用地协议》,违法圈占薛家湾镇柳青梁社、上碾房窑社、下碾房窑社耕地、林地、草地进行采矿”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柳青梁社、上碾房窑社、下碾房窑社实为柳青梁村张兰窑社、上碾房窑社、下碾房窑社(以下简称“三个社”),反映的准格尔旗宝通煤矿实为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通煤矿(以下简称“宝通煤矿”),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柳青梁村,采矿权人为准格尔旗准格尔矿区星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井田面积10.6305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核定产能为120万吨/年,各项批复手续齐全,属正常合法生产煤矿。
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宝通煤矿分11个批次取得林地和草地批复手续。2021年9月取得露天开采项目及外排土场一期临时使用土地批复127.7204公顷,2023年1月至10月分四个批次取得先行使用土地批复222.5998公顷。临时使用土地和先行使用土地共计批复350.3202公顷,其中涉及三个社土地271.9657公顷。
2022年4月,原薛家湾镇综合执法局发现该矿在开采过程中存在违法占地行为(涉及面积1.8165公顷),已予以立案查处,共处罚款181.65万元。其中涉及以上三个社的违法占地共计0.5711公顷,目前已恢复土地原状,1.2454公顷土地已获得批复。
(二)关于举报人反映“在距离黄河几百米的位置进行采矿及废料倾倒,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该问题不属实。经核查,2021年11月11日开工建设以来,拉沟位置位于首采区东部沿6煤顶板,距黄河最近距离1777米,目前首采区采坑东边帮已到界,距黄河最近1506米。经对照影像图,并经实地踏勘、无人机巡查,宝通煤矿初始拉沟位置到目前开采区域距离黄河都在1500米之外,开采区域在初步设计及变更批复区域内。除此之外,无其他采动排弃痕迹。
该矿采矿废料主要为岩石土方剥离物,采取外排和内排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外排土场位于采坑西侧,已成形并绿化,距黄河最近3774米。目前已实现内排,产生的岩石土方剥离物全部排放至内排土场。开采排弃作业符合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变更方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
部分
属实
依法依规开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 1.加强执法监管,杜绝违法用地问题发生。
2.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作业。
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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