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6月10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D3NM202505300011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迎泽街道巴汉图村李家房子社,村民居住地距离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北方向800米,生活垃圾填埋场异味影响居民生活和养殖生产,该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投诉人反映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实为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以下简称“垃圾场”),位于薛家湾镇大饭铺村,已取得环保手续。垃圾场设计库容114万立方米,2011年12月投入试运行,现由内蒙古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截至目前已处理生活垃圾90万立方米,剩余库容约24万立方米,现处理生活垃圾400吨/日。
1.关于“村民居住地距离生活垃圾填埋场西北方向800米,生活垃圾填埋场异味影响居民生活和养殖生产”问题,该问题属实。经调查,垃圾场500米以内无村民居住,500米—1000米范围内有9户村民居住,部分村民从事零散养殖活动。该垃圾场选址符合《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中“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在500m以内”的要求。
垃圾场异味主要来源于卫生填埋区和渗沥液处理环节。填埋区分单元作业,作业区卸料后使用推土机整平压实,对作业面进行苫盖,达到设计高程后进行全密闭覆盖,作业面定期喷洒消毒剂和除臭剂。渗沥液原液箱加盖封闭,浓缩液回灌至垃圾场作业区内,同步喷洒除臭剂,控制异味扩散;上清液回用于厂区绿化与道路洒水降尘。运营单位每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的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旗生态环境部门对垃圾场周边环境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核查组现场查看了近三年垃圾场累计29次废气和噪声监测报告,并于6月2日开展监测1次,结果均显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一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核查组现场调查时存在明显异味。经与周边群众了解,在生活垃圾处理量大、作业面苫盖不及时,或在特定风向的情况下,附近村民会闻到异味。
2.关于“该垃圾场填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的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垃圾场卫生填埋区域东西两侧空地曾有建筑垃圾暂存的情况,未进行填埋;2024年12月底已全部转移至建筑垃圾周转站,目前该地块已恢复植被,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准格尔旗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先后由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仲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负责转运处置,不存在送往该垃圾场处理的情况。
部分
属实
确保垃圾场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减少异味扩散,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1.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作业流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将日作业面严格控制在300平方米以内,倾倒垃圾时利用雾炮机喷洒除臭剂抑尘除臭,垃圾倾倒后及时推送集中并碾压,每日作业结束后使用PE膜等材料对作业面覆盖,减少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臭味扩散;每日对作业面、渗沥液处理车间及厂区道路喷洒除臭剂两次;对渗沥液调节池进行全密闭;加强设备及车辆运维,最大限度控制异味扩散范围。
2.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旗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协同联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垃圾场日常监管。
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迎泽街道办事处加大日常走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阶段性办结无2D3NM2025053000252024年8月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三顷地村西五座明沙社建设了一个供热站,生产运行期间噪音扰民。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实地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供热站实为达拉特旗树林召镇三顷地村西五座明沙社白柜3号换热站,属于2024年温暖工程平房区散煤燃烧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已取得环保手续,于2024年7月28日动工建设,2024年10月16日完工并注水运行,服务热用户256户。
换热站建成投用后,2024—2025年供热期间投诉人向供热公司和供热主管部门反映有噪声影响其生活。达拉特旗供热主管部门于2025年2月1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投诉人家中昼夜噪声进行了实地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噪声指标卧室夜间31.9dB、昼间31.5dB,卫生间夜间30.8dB、昼间34.8dB,厨房夜间30.6dB、昼间32.6dB,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居民住宅区夜间35dB、昼间45dB的限值。针对投诉人诉求,达拉特旗供热主管部门于4月21日在换热站用房内南墙铺设了10厘米的隔音棉,并增加纸面石膏板材质隔墙以降低噪声影响。经实地调查,投诉人房屋位于该换热站南侧1米处,对投诉人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经核实,除投诉人外,暂未收到供热站周围居民的其他举报事项。
属实投诉人房间噪声数值降低。 核查组于5月31日再次对该信访案件进行现场研判,并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采用打胶密封和砖砌封堵的方式将换热站用房靠近投诉人房屋侧的窗户全部封闭;二是在换热站用房内侧墙体增设隔音减震材料,在屋顶处加设隔音层,在换热机组底部增设减震胶垫;三是将换热站用房房檐下与投诉人房檐连接的共用积水槽断开,阻断声音传播介质。在完成上述隔音防护措施后,换热站于6月1日19时以最高功率启动了换热机组,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达拉特旗分站于当日21时、23时30分监测投诉人家中昼夜噪声,检测最大数值为卧室夜间27.6dB、昼间31.7dB,卫生间夜间26.6dB、昼间27.3dB,厨房夜间25.4dB、昼间27.6dB,均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居民住宅区夜间35dB、昼间45dB的限值,且较上次检测噪声数值明显降低。
下一步,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在供暖期间密切关注投诉人家中噪声情况,加大检测频次,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全旗现有换热站隔音防震设施情况,对于排查发现有缺漏的及时组织完善,确保供热季各供热机组运行环境稳定。
已办结无3D3NM202505300026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滨河街道满世尚都小区,整个小区一楼居民占用公共绿地,建塑料大棚种菜。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经现场核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滨河街道满世尚都ABC三个小区内,一楼住户共有133户,其中48户居民存在占用楼前公共绿地种菜行为,未发现私搭塑料大棚行为。 部分
属实
加强住宅小区破绿违规行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健全小区公共区域长效管理机制。 1.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联合滨河街道办事处和小区物业公司向小区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居民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共绿地。
2.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就满世尚都ABC三个小区内48户居民占用楼前公共绿地种菜行为,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鄂康城责改通字〔2025〕第47-94号),要求48户居民限期铲除,并恢复绿化。
阶段性办结无4D3NM202505300028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村民反映:1.长滩村距离锦泰长滩煤矿不足1000米,自2008年起,锦泰长滩煤矿开采粉尘、矿山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2.长滩村距离汇能长滩露天煤矿不足1000米,自2019年起,汇能长滩露天煤矿开采粉尘、矿山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1.关于举报人反映“长滩村距离锦泰长滩煤矿不足1000米,自2008年起,锦泰长滩煤矿开采粉尘、矿山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1)“长滩村距离锦泰长滩煤矿不足1000米”,该问题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所指锦泰长滩煤矿为内蒙古锦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长滩煤矿(下称“锦泰长滩煤矿”),属于合法正常生产煤矿。该煤矿工业广场位于薛家湾镇长滩村村委会东北侧,紧邻长滩古街(村民集中居住区),距离102米。
(2)“自2008年起,锦泰长滩煤矿开采粉尘影响居民生活”,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煤矿于2005年12月投产,开采方式为井工,生产过程中均已按照环评落实各项洒水降尘措施,煤炭不落地。锦泰长滩煤矿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经调阅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5年第二季度共10次的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的要求。实地核查中发现进矿道路局部破损,存在个别煤车苫盖不严、清扫洒水频次少的问题,车辆颠簸时会产生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3)“矿山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矿于2005年12月投产,2008年12月29日完成技术改造,采煤工艺变更为综合机械化采煤,掘进工艺变更为综掘机掘进;偶有遇到断层等特殊地质构造不能正常掘进作业时会采用爆破方式进行临时短距离掘进作业。公安部门经调阅最近三年的数据,2022年未实施爆破作业,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1月14日,实施爆破作业114次。2024年1月14日至今,再未实施爆破作业。该矿爆破作业期间,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关于举报人反映“长滩村距离汇能长滩露天煤矿不足1000米,自2019年起,汇能长滩露天煤矿开采粉尘、矿山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该问题部分属实。
(1)“长滩村距离汇能长滩露天煤矿不足1000米”,该问题属实。经查,反映问题所指汇能长滩露天煤矿实为汇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滩露天煤矿(下称“汇能长滩露天煤矿”),目前正处于联合试运转阶段。该矿位于长滩古街东南方向,初始拉沟边界距长滩古街最近距离为506米,目前的爆破作业中心距离长滩古街2381米,作业面与长滩古街反向开采,距离越来越远。
(2)“汇能长滩露天煤矿开采粉尘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该矿在开采过程中产生粉尘主要来自穿孔、爆破、采装、运输和排土等作业环节,均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降尘措施,但在采剥、运输过程中仍存在车辆苫盖不严等问题,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汇能长滩露天煤矿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开展自行监测。经调阅2022年第一季度至2025年第二季度共14次的检测报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的要求。2024年,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村委员会委托内蒙古中政检测有限公司对煤矿周边居民及敏感点现状进行检测,于2024年11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采样日期为2024年11月05日,本报告中村民家1#、学校2#、村民家3#的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2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矿山爆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该问题部分属实。2019年,汇能长滩露天煤矿取得采矿许可证,爆破采用松动爆破技术,2021年12月31日进行首次爆破。爆破作业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爆破设计,单次最大起爆药量分别不超过100吨、70吨,实际施工作业过程中单次最大起爆药量分别为 46.12吨、66.72吨。该矿在爆破作业时严格落实环评要求,采取七项措施进行减振。经调阅2023年5月16日—5月17日陕西中爆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对汇能长滩煤矿出具的《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长滩露天煤矿土石方爆破工程爆破振动监测报告》,结果显示:“5月16日—5月17日各观测点处地基基础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对应的主振频率)均未超过选择的安全允许标准,表明期间爆破振动对监测的建(构)筑物未造成有害效应”。2024年,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长滩村村委员会委托内蒙古中政检测有限公司对煤矿周边居民及敏感点现状进行检测,于2024年11月30日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检测日期为2024年11月05日,本报告中村民家3#、学校2#、村民家1#的铅垂直Z振极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商业中心区限值要求”。
部分
属实
督促锦泰长滩煤矿、汇能长滩露天煤矿严格落实《准格尔旗矿区治理、道路扬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6月12日前完成道路修复及爆破抑尘车采购工作,最大程度上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1.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督促锦泰长滩煤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大工业广场、进矿道路和生活区清扫洒水力度,保持地面湿润不起尘;做好超载运输源头管控,出矿运煤车辆严格加盖苫布。6月12日前完成破损道路修复,后续做好日常维护。
2.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督促汇能长滩露天煤矿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出矿运煤车辆加盖苫布,加大生产区、生活区和出入矿道路洒水降尘力度,确保地面湿润不起尘。6月12日前配备完成爆破抑尘车,对预爆区域进行洒水预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
阶段性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