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2日
序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 办结责任追究情况1D2EE20248150217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马倔社,李五兴煤矿于2021年开始把近几十万方的土倾倒至村集体土地上(解柴线向南3公里处小土路往东走1.5公里),位于马倔社西面700至900米的露天采坑扬尘污染严重。汇达能源实施光伏项目时破坏了李五兴煤矿排土场上面近百亩的林草地。马倔社北面中实能源煤厂出入车辆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大气-扬尘 (1)关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马倔社,李五兴煤矿于2021年开始把近几十万方的土倾倒至村集体土地”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李五兴煤矿为达拉特旗高头窑李五兴煤矿,位于昭君镇查干沟村,该煤矿于2007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后投产,井田面积11.7862平方公里,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属合法正常生产的露天煤矿。2007年5月13日,李五兴煤矿与昭君镇查干沟村马圈社签订《征用土地协议》,约定一次性征用该社解柴路东土地6223亩,解柴路西土地300亩。2021年1月开始,李五兴煤矿在已征用的解柴路东6223亩土地上开采作业,并将采剥的土方回填至附近采坑。经现场核查,李五兴煤矿开采及土方回填排土作业均在其采矿权及已征用土地范围内进行,土方开挖及回填所使用的土地均取得土地批复手续,土方均拉运至采坑内回填,未发现土方外排情况。
(2)关于“位于马倔社西面700至900米的露天采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采坑位于李五兴煤矿南侧,占地约756亩、深度约125米,2023年4月3日已开采完毕并陆续回填复垦,目前已回填深度60米。回填期间煤矿使用洒水车保持每天不间断洒水降尘,作业挖掘机旁配有雾炮车降尘。经调阅李五兴煤矿2023年至2024年自行检测报告,颗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限制。
(3)关于“汇达能源实施光伏项目时破坏了李五兴煤矿排土场上面近百亩的林草地”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该项目部分光伏板布置于李五兴煤矿排土场上。2024年4月26日,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461号),同意该项目使用达拉特旗集体林地8.7691公顷(其中防护林林地8.3135公顷,其他林地0.4556公顷)。2024年5月23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草监许准〔2024〕683号),同意该项目征收使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吴四圪堵村、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和元宝湾村的527.166亩草原。2024年6月22日,项目施工单位进入查干沟村马圈社(李五兴煤矿排土场)开始施工,并严格按照林草批复范围使用林草地。
部分属实一是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责成中实能源煤场严格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通过进出厂运输车辆限速、苫盖篷布、底盘和轮胎清洗、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等,加强道路清扫保洁、保养,切实降低道路扬尘。二是达拉特旗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涉煤企业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涉煤企业扬尘整治工作,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土方等违法行为,推动企业生产运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已办结无2D2EE20248150218准格尔旗蒙祥煤矿开采破坏薛家湾镇城坡村滑石窑社1000亩土地。准格尔旗生态-矿山开发,生态-其他 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蒙祥煤矿为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蒙祥煤矿,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城坡村,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矿区面积4.1795平方公里,属合法正常生产的露天煤矿。
不属实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准格尔旗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违法占地和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已办结无3D2EE20248150219维邦地产、新大地建设集团、新维控股集团将建筑废土倾倒到东胜区铁西金融公园(原母亲公园)南对面的空地上,占地200至300亩,造成扬尘污染。东胜区大气-扬尘,大气-其他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维邦地产为内蒙古维邦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维邦房地产公司),新大地建设集团为内蒙古新大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大地建设集团),新维控股集团为内蒙古新维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维控股集团)。维邦房地产公司和新大地建设集团均为新维控股集团的子公司。东胜区铁西金融公园(原母亲公园)南对面的空地为维邦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开发地块,占地面积90余亩,于2014年7月取得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2023年7月,维邦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金钰府小区项目和紫宸府小区的开槽净土(并非建筑废土)堆放于该空地,计划于2025年回填金钰府和紫宸府小区项目的基坑和基槽。现场核查时,企业已将堆土四周围挡,但未苫盖,遇大风等特殊天气,会产生扬尘污染。属实一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新大地建设集团将空地上的堆土完成绿网覆盖。二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巴音门克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辖区未开发地块扬尘污染日常监管,加大巡查频次,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消除扬尘污染隐患。未办结无4D2EE20248150220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泰电厂大烟囱排气存在粉尘污染问题,东侧直线距离300-500米的盛世金城小区1号楼居民窗户上时常飘落石膏粉尘,冬天严重、夏天较少,开窗时更严重。东胜区大气-扬尘,大气-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蒙泰电厂为内蒙古蒙泰集团有限公司电厂,位于东胜区伊煤北路35号。电厂内包括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鄂尔多斯市北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蒙泰东胜二期2×66万千瓦项目和鄂尔多斯市北骄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下称北骄电厂)均取得环评批复,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上述电厂各烟气排放口均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经调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6日在线监测实时数据,烟气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经调查核实,盛世金城小区1号楼位于北骄电厂烟筒东南方向500米,共有24间底商、102户住户。经随机走访其中10户,住户表示车辆、窗户上时常飘落石膏粉尘且冬季较为明显。投诉人反映的“石膏粉尘”为电厂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中烟气与雾化浆液碰撞产生的细小液滴,因冬季气温低,烟气冷凝效果明显,会形成类似雨滴飘落的现象,多数在距离烟囱800米的范围内降落,干燥后会形成白色细微颗粒。
部分属实东胜区人民政府要求上述企业继续加强对除雾器及冲洗水系统的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稳定运行。严格控制吸收塔浆液密度,保证浆液品质,最大程度减少雾滴形成。已办结无5D2EE20248150221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新民堡村南圪台社300多亩的荒地被开垦,种植豆子(从王爱召油路出发走到尽头,土路往西走1里砖碑旁,开荒地在路的南面)。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新民堡村刘家圪台社、沟门社交界处。该地块面积140亩,属于新民堡村刘家圪台社、沟门社2社共有集体土地,未分包到户。经与国土“三调”数据比对,该地块地类性质为天然牧草地103亩、裸沙地37亩。2024年5月底,王爱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该地块存在疑似毁草开垦行为,经调查,开垦行为属于新民堡村刘家圪台社、沟门社2社集体行为(两社现已合并为刘家圪台社),种植豆类30余亩。王爱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向上述2社原社长刘某、刘某某下达《草地告知书》(告字〔2024〕13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签订草地整改承诺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王爱召镇综合执法队对刘某、刘某某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现场核实,已种植豆类地块草盛豆稀,其他地块植被已恢复。部分属实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制”统筹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巡查巡护和监督举报机制,常态化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此外,不断提升林草资源保护水平,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已办结无6D2EE20248150222东胜区罕台镇敖包沟鄂尔多斯市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东胜煤炭物流配送中心露天直接将粉煤从集装箱倾倒至火车内,无任何防尘措施,存在扬尘污染问题,日常向火车装运粉煤白天作业,检查期间改为夜间十点至凌晨两点。东胜区大气-扬尘,其他污染-其他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东胜区罕台镇敖包沟鄂尔多斯市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东胜煤炭物流配送中心为满世煤炭东胜集装站,位于东胜区罕台镇查干布拉格村张家渠社境内。该项目于2007年11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0年12月正式运营。经现场核查,满世煤炭东胜集装站为集装箱整体装车,在全封闭煤棚内将煤炭装入集装箱,不存在扬尘污染。2024年8月7日、8月8日、8月13日,因进站火车自带车厢,不支持集装箱整箱装车,需将集装箱内煤炭(均为籽煤)翻转倒入火车车厢内,装车期间,集装站配备2台洒水车、1台雾炮车洒水降尘,但仍产生一定扬尘。调取作业台账显示,以上3次装车具体时间为8月7日1:00—5:30、8月8日11:30—19:30、8月13日1:30—5:00。部分属实一是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东胜区能源局责令满世煤炭集装站禁止集装箱翻转装煤。同时,加大洒水抑尘频次,避免造成扬尘污染。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处置力度,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环保相关要求作业,保障企业严守环境安全线。已办结无7D2EE202481502232021年,城川镇葫芦素村葫芦素四队高架子打气井旁违规破坏200多亩林草地。鄂托克前旗生态-毁林毁草,其他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城川镇呼芦素村呼芦素四社高架子打气井为鄂托克前旗苏里格气田天然气井井口及进井道路建设项目(井号苏47-41-61),位于鄂托克前旗城川镇呼芦素村四社,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该项目2023年5月初开始实施(该地块之前未有建设项目)。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为10.0015亩(征占村民谢某某草场),主要用于井场、生活区、垃圾池基础设施、天然气井口、进井道路等建设。该项目已取得自治区、市林草项目行政许可和相关批复手续。经实地核查并调取相关执法资料,不存在超范围占用林地草原或毁林毁草等违法行为。不属实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将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强气井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行为。已办结无8D2EE20248150224呼吉尔特蓄洪区2018年前为林草地,没有水,由于母杜柴登煤矿和门克庆煤矿排放疏干水(通过4条疏干水管线),导致农牧民的林草地被淹形成水域,2021年12月9日《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的通告》(乌政发〔2021〕24号)划定蓄洪区后,将该水域合法化。煤矿疏干水应不外排,现煤矿排放的疏干水破坏林草地,且举报人认为排放水质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标准,牲畜饮用后存在死亡现象。乌审旗水-矿业废水,水-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母杜柴登煤矿”和“门克庆煤矿”分别为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煤矿和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煤矿。母杜柴登煤矿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洗煤厂,项目于2010年7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0〕195号),2019年9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门克庆煤矿生产规模为12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洗煤厂,项目于2009年4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门克庆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9〕180号),2019年9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1)关于“呼吉尔特蓄洪区2018年前为林草地,没有水,由于母杜柴登煤矿和门克庆煤矿排放疏干水(通过4条疏干水管线),导致农牧民的林草地被淹形成水域,2021年12月9日《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道和湖泊管理范围的通告》(乌政发〔2021〕24号)划定蓄洪区后,将该水域合法化”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呼吉尔特蓄洪区位于乌审旗图克镇呼吉尔特村南部,总面积为1.333平方公里,在蓄洪区划定前,该区域为一般林草地。经比对2013年到2024年影像图发现,因该区域地势低洼,多年以来防汛抗洪排涝蓄水形成了天然水域,且当时2座煤矿均未投产,故该水域的初步形成与煤矿排放疏干水无关。母杜柴登煤矿和门克庆煤矿分别于2018年11月、2018年8月建成5座蓄水量为104万立方米的中转缓存(应急)池和3座蓄水量为87万立方米的中转缓存(应急)池。2020年由于地质原因和井下开采工作面扩大,2座煤矿的矿井涌水量较往年逐渐增加,深度处理后的矿井水无法全部综合利用,中转缓存(应急)池储水液位过高,为了避免安全隐患风险,煤矿将深度处理后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限值要求的矿井疏干水通过2根应急管线及应急排洪渠阶段性向图克镇呼吉尔特蓄滞洪区应急排水。
2020年,乌审旗为保障全旗河流、湖泊行蓄洪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统计对比历年数据特征值手册1980、河湖大典、二调、三调等成果中历史最大洪痕,并结合卫星影像,委托第三方编制《乌审旗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依法依规对全旗河道与湖泊开展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将上述区域划定为蓄洪区。蓄洪区岸线管理范围之内,草牧场均未承包到户,属于村集体所有,故不存在农牧民的林草地被淹问题。
部分属实一是全力推进大水网建设。乌审旗大水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可实现地表水、矿井疏干水管网互连互通、水源联调联供,配套项目图克项目区高位蓄水池,母杜柴登煤矿、门克庆煤矿至图克项目区输水管网及中煤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厂项目建设已经启动,项目建成后可全面提高矿井水的处理能力和丰枯调节能力,保障母杜柴登煤矿、门克庆煤矿矿井水综合利用。二是多渠道配置矿井水。优先配置矿井水用于工业企业,已为正在建设的宝丰260万吨煤制烯烃项目、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无定河镇矿井水节约集约利用工程等项目配置矿井水,上述项目预计于2024至2026年逐步建成,进一步提高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三是加快编制实施相关方案。乌审旗已委托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乌审旗矿井水排放控制与生态保护综合方案》,力争在满足煤矿、化工企业生产用水的前提下,通过农业灌溉、河湖生态补水、城镇绿化用水等方式,最终实现矿井水多途径综合利用。已办结无 序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9D2EE20248150225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刘家渠村包亥社普遍存在在禁牧区违规放牧的行为。准格尔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刘家渠村包亥社共有7户常住社员,其中2户从事养殖,其中杨某成养殖约100只羊,杨某英养殖8只羊。现场核查时2户养殖户羊群均在棚圈内,经询问当事人并走访周边村民,杨某英的羊一直属于圈养,杨某成偶尔存在放牧行为。经调取准格尔旗沙圪堵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4年巡查台账,截至目前已对沙圪堵镇开展禁牧巡查约400次,其中2024年6月在刘家渠村包亥社发现并查处杨某成偷牧行为1起,已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偷牧行为。部分属实一是责成沙圪堵镇人民政府加大巡查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偷牧、乱牧等行为。二是责成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沙圪堵镇人民政府加强网格化监管工作,实现禁牧监管全覆盖。三是切实加大禁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禁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禁牧工作取得实效。已办结无10D2EE20248150226准格尔旗暖水乡德胜西旧村委会西北角黄埔川河道内,存在较多违规采砂现象,产生大量砂坑。准格尔旗生态-采石采砂,其他污染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准格尔旗暖水乡皇甫川河道德胜西村段,目前共有3处水坑,其中较大水坑面积约60平方米,2个较小水坑面积约10平方米。经调查,上述水坑为德胜西村德胜西社村民奇某为了便于家中牲畜饮水,于2024年8月10日挖筑,挖出的砂石分别堆放在三处水坑边缘。2024年8月15日,暖水乡人民政府向奇某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奇某填埋挖筑的水坑,奇某于8月15日前已按要求将水坑填埋并恢复原貌。同时,全面排查皇甫川河道德胜西村段,未发现存在其他砂坑及违规采砂现象。部分属实责令暖水乡人民政府、河长加强对皇甫川河道巡查,督促河长切实履职尽责,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严禁村民在河道内私挖坑塘,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已办结无11D2EE20248150227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敖包圪台村,2022年林场东面500米处30亩退耕还林地被开垦种植玉米。2023年村委会东面200米处20亩退耕还林地被开垦种植药材。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1)关于“2022年林场东面500米处30亩退耕还林地被开垦种植玉米”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敖包圪台村,属于2005年退耕还林地,实际面积为40.6695亩。经比对卫星影像数据,初步判定该地块疑似2017年被违法开垦并一直耕种,现该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侦办,正在调查具体违法行为人。经与2021年国土“三调”数据比对,该地块地类为水浇地。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要求:“三调为耕地,实际属于国发明电〔1998〕8号印发以后发生的毁林开垦,已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按照耕地管理,产权归属及经营主体不变。”经与伊金霍洛旗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目标成果数据比对,该地块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目标范围内。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或者占用”,因此该地块应按照耕地管理。
部分属实一是针对退耕还林地被违法开垦行为,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将依法依规查处。二是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林地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垦破坏林草地行为,保护林草资源安全。未办结无12D2EE20248150228长庆苏南公司在城川镇珠和社区乌定西边嘎查钻天然气井(114井台的四口井)时,将泥浆倒入气井旁边4个坑内(大约3米深10米宽),覆土填埋,有刺鼻气味,下雨时泥浆溢出,破坏10亩草地。鄂托克前旗生态-毁林毁草,水-其他、大气-其他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天然气井位于鄂托克前旗城川镇乌定西泊日嘎查114井台,共有4眼天然气井(井口标号分别为SN3、SN0114-19H、SN0114-20H、SN0114),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开采,2012年开工并完成钻探,2013年9月按照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已完成泥浆池固化无害化处理,2015年1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现场核查时,井场及泥浆池位置植被长势良好,经调取相关执法检查记录并走访调查井场周边农牧民,未发现有泥浆外溢破坏草原及产生刺鼻气味情况。不属实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按照《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查处天然气开发过程及建成井违法破坏植被行为,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已办结无13D2EE20248150229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敖包圪台村一社禁牧区的30亩杏树被羊啃食,其中20亩位于林场北面的松树林北面两个高压线铁架子之间,10亩位于林场东面消防铁架子旁边。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敖包圪台村一社,2块土地权属均为敖包圪台村一社村民杨某兰所有,分别位于伊金霍洛旗国有林场敖包圪台分场东北方向和东南方向。2块土地总面积为36.175亩,主要植被类型为沙柳、柠条、沙蒿等。现场核查发现有枯死杏树10余株,但未发现羊啃食杏树迹象。经走访敖包圪台村支部书记、苏布尔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队长,均表示未发现有羊啃食杏树现象。调阅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巡查记录发现,2024年以来共开展禁牧巡查790次,涉及敖包圪台村四社偷牧行为3起,均为农牧民在自家牧草地内违法放牧,已全部立案处罚完毕。不属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全力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好各级林长及护林员作用,切实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管护机制,积极开展禁牧政策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置力度,全面保护林草资源安全,巩固伊金霍洛旗生态建设成果。已办结无14D2EE20248150230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沟心召村新丰社九大渠中桥东北面两公里处哈什拉川河道西岸与刘家圪台交界处,2019年开始违规采砂近250万方,破坏了林草地、耕地。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达拉特旗王爱召镇新民堡村刘家圪台社与沟门社交界处,位于新民堡村刘家圪台社、沟门社2社共用大口井区域。因该地块周边耕地地势高于引水渠,同时受河流水位下降影响,哈什拉川截伏流提水工程严重缺水,影响刘家圪台社、沟门社2社附近农田灌溉。2016年5月,新民堡村刘家圪台社与沟门社联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自筹新建大口井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并雇佣刘某某挖沙建设大口井。该大口井于2017年建成,现新民堡村向相关部门申请,按程序办理该大口井取水许可。建设大口井过程中,产生的砂石土方主要用于修建通村道路和农田机耕路,经与国土“二调”数据比对,该地块占地面积约20亩,地类为水浇地。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6月对刘某某涉嫌违法采砂行为立案调查,根据第三方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7月出具的违法采砂调查报告,违法采砂资源量为129163.67立方米,市场估价为15.54万元,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该行为涉及非法采砂和非法占用农用地2种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8月12日移送达拉特旗公安局侦办。基本属实建立健全巡查巡护和监督举报机制,常态化推进耕地资源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和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未办结无15D2EE20248150231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北二社东北面3公里处,500多亩的林草地被破坏。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达拉特旗中和西镇万太兴村北二社与南二社交界处。2010年1月,万太兴村南二社社员李某某与南二社就该地块签订土地承包协议,承包期限31年。经与国土“三调”数据比对,该地块地类性质为人工牧草地。2017年3月,中和万农林牧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为二社社员李某某)对该块土地开垦种植马铃薯,面积1363亩。2017年6月,因李某某违法开垦草原,由原达拉特旗农牧业局向中和万农林牧专业合作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开垦草原行为,限于2017年7月15日前补种多年生牧草,恢复草原植被,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3月,李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由达拉特旗公安局对其取保候审。2018年12月,达拉特旗公安局侦查终结,由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向达拉特旗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6月,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部分属实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制统筹引领作用,常态化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同时,持续提高林草资源保护水平,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已办结无16D2EE20248150232伊金霍洛旗阿拉腾席热镇锦尚苑C区14号楼东侧变压器,气温高时运行噪音大、持续时间长,影响14号楼一单元居民生活。伊金霍洛旗噪音-其他经调查,锦尚苑C区14号楼东侧变压器与距离最近住户14号楼一单元相距3.8米,在运行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噪声。2024年8月18日经内蒙古庚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属于正常范围。部分属实伊金霍洛旗已责成伊金霍洛旗供电公司近期通过增设隔音棉、加装通风百叶窗等方式,降低变压器噪声,同时常态化巡视监控该变压器噪声情况,及时反馈处置。已办结无17D2EE202481502332020年至2023年,环卫局将大量建筑垃圾废土倾倒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阿四线四公里左右处旧收费站处)。该地块地势较高,扬尘污染严重,对周边下游居民造成极其严重的影响。目前正在掩埋,举报人对整改措施不认可。伊金霍洛旗土壤-建筑垃圾,大气-扬尘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地块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与本次督察转办的编号D2EE2024830127、编号D2EE2024870161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反映地点一致。2024年8月3日,在平整复绿该地块10亩干净土方过程中,发现西北侧斜坡处存在部分裸露建筑垃圾,经测算面积约13亩。经调查,2002至2013年,根据城市建设与发展需要,原伊金霍洛旗城乡建设土地局将旧城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排放至该地块处置,经多年覆土、复垦、复绿等工作,该地块已形成自然面貌,但由于年份久远,再加上风沙、雨水侵蚀,导致出现裸露建筑垃圾。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期间,为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伊金霍洛旗城乡环卫中心协调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拉运干净土方倾倒至此处空地。其中,2022年倾倒土方6000立方米,占地约5亩,2023年倾倒土方8000立方米,占地约15亩,该20亩干净土方中,有10亩土方已用于该地块的平整复绿,剩余10亩系编号D2EE2024830127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反映的粉尘污染土方,计划用于平整复绿西北侧斜坡处裸露建筑垃圾。基本属实2024年8月3日,伊金霍洛旗已责成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启动平整复绿工作,同步对周边裸露建筑垃圾进行整改。8月5日,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委托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地块进行环境评估,环境评估期间利用干净土方处理裸露出的建筑垃圾。经地形测量后,进行场地的挖填设计,控制土地高程,确定出土地边界,配土覆土。对平地及坡面上覆土层进行人工压实、平整处理后,再按照比例配制灌木种子和草种,掺砂后均匀撒播;平整后的场地保留一定排水坡度并设置排水边沟,在坡前修建挡土墙并开挖排水沟,以保证雨水顺利排放,减少雨水下渗的同时也能缓解水土流失问题。在场地压实平整及植物生长期间,通过定期洒水的方式控制场地扬尘,同时由阿勒腾席热镇执法队与村两委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待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整改方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隐患。未办结无18X2EE20248150034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昌黄大队六小队梦某侵占草场203亩,其中一部分建房,剩余部分2013年开垦为耕地耕种;举报人种植的59棵大榆树在2016年被其破坏砍伐。乌审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苏力德苏木昌煌嘎查昌煌牧业社,承包经营人为孟某某(即投诉人反映的梦某),涉及地块总面积为186.47亩。经调阅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该地块有天然牧草地6.44亩、公路用地1.48亩、农村道路1.50亩、水浇地177.05亩(水浇地已全部进入耕地保护红线数据库),经与2013年国土“二调”数据比对,孟某某存在违法开垦天然牧草地6.44亩行为。投诉人反映的自建房不在该地块上,位于地块外东南侧55米外,与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核对,属性为农村宅基地、面积0.85亩,符合“一户一宅”政策要求。
部分属实对破坏草原6.44亩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督促孟某某严格按要求及时恢复植被。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等违法行为。未办结2024年8月16日苏力德苏木党委依规对时任昌煌嘎查护林员思某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