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14日
序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责任追究情况1D2EE2024870150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永智煤矿将煤矸石、疏干水、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及锅炉废渣都倾倒至五当沟里。准格尔旗土壤-工业固废,水-生活污水、水-矿业废水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永智煤矿为准格尔旗永智煤炭有限公司永智煤矿,位于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2022年11月16日取得180万t/a改扩建项目环评批复,2024年1月21日通过环保验收,属合法正常生产矿井。投诉人反映的五当沟位于准格尔召镇黄天棉图村武当沟社,在永智煤矿西北侧。
(1)煤矸石处置调查情况。2024年7月前,永智煤矿产生的煤矸石全部用于沉陷区土地复垦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2月24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8月投入运行,工期为3.5年,抚育养护期为3年,设计填充量为28.8万吨。2020年9月23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土地复垦项目正处于养护期。2024年7月起,永智煤矿委托内蒙古中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煤矸石全部用于鄂尔多斯市兴盛达煤业有限公司生态治理项目,未发现煤矸石违规处置情况。
(2)水处理调查情况。永智煤矿建有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各1处,其中矿井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20m3/h、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0m3/h,处理能力可完全满足需求。现场调取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出水水质检测报告,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水质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要求,矿井水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井下生产。2024年7月20日后,因矿井涌水量变小,矿井水经井下沉淀池沉淀后用于井下生产,矿井水未升井,现场检查时矿井水处理设施沉淀池内无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洒水降尘和绿化。经现场核查,未发现将疏干水、生活污水随意倾倒的情况,也未发现武当沟有增设排口情况。
(3)生活垃圾处置调查情况。永智煤矿生活垃圾日常存放在垃圾箱内,定期由内蒙古林昊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拉运至内蒙古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大饭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未发现将生活垃圾违规处置情况。
(4)锅炉废渣处置调查情况。永智煤矿供暖期产生的锅炉废渣临时贮存在炉渣棚内,定期由内蒙古林昊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拉运至准格尔旗经济开发区灰渣固化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废渣处理场集中处理。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期间,永智煤矿产生的炉渣灰渣应准格尔召镇炭窑渠村村委会申请,将炉渣、砂混料用于该村与壕赖沟连接的乡村土路维修,未发现锅炉废渣违规处置情况。
不属实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责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加强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煤矿矿井水、生活污水和固废全过程管控,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矿井水、生活污水和固废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如实记录矿井水、生活污水和固废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物可溯源、可查询。已办结无2D2EE2024870151达拉特旗风水梁镇刘长沟村电渠社南面泰畅石英砂厂(泰畅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把玉晶玻璃厂的废料(几万吨)填埋在石英砂厂内,表面覆盖黄土,污染地下水,影响居民生活。达拉特旗土壤-工业固废,水-地下水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泰畅石英砂厂为达拉特旗泰畅砂石开采有限责任公司泰畅石英砂厂(下称泰畅石英砂厂),地块位于达拉特旗风水梁镇店梁村,环保手续齐全。该企业于2021年底至今处于停产状态,2023年8月至10月,泰畅石英砂厂按照《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拉特旗非煤矿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达政发〔2023〕48号)要求开展矿区环境整治,在对采坑边坡修理等过程中,将挖出的石英砂及之前积存的石英砂(共计约2万吨)销售给准格尔旗玉晶玻璃厂,准格尔旗玉晶玻璃厂委托准格尔旗内蒙古亿隆洁净科技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石英砂加工(筛选)。2024年4月1日至4月25日,内蒙古亿隆洁净科技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筛选后的石英砂废料拉运至泰畅石英砂厂的采坑回填(共100余车、约3000吨),后因风水梁镇店梁村村民将废料回填问题反映到泰畅石英砂厂,内蒙古亿隆洁净科技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随即停止了废料拉运回填行为。
部分属实一是要求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调查核实玉晶玻璃厂回填固废的行为,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及时整改。二是加强固废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跨区域运输,严查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行为。未办结无3D2EE2024870152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毛乌聂盖村四社西面大白草壕李柯梁的3、4亩集体农耕地被违规建成坟地。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毛乌聂盖村四社。经实地勘查,该区域有围封过的坟地3座,内有坟头8处。围封总面积约为5.5亩,其中坟头占地总面积约为30平方米,未发现建设豪华墓地行为。经与国土“三调”数据比对,该地块土地性质为灌木林地2.5亩、乔木林地3亩,为毛乌聂盖村四社村民倪某某个人承包地,不属于集体农耕地,该地块建设的坟地不存在违规问题。部分属实伊金霍洛旗强化殡葬管理政策宣传,营造厚养薄葬、厚养礼葬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林草地日常巡查检查,加大卫片执法力度,稳步有序推进文明殡葬工作。已办结无4D2EE2024870153伊金霍洛旗新街镇高勒庙村台红线812乡道西一公里处(札萨克农村干部培训学院西面路口的左边),运输红泥、石子、桥墩的车辆产生扬尘和噪音污染,影响居民生活。伊金霍洛旗大气-扬尘,噪音-交通噪音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札萨克镇Y805乡道台格办事处K20公里附近。Y805乡道途经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台格嘎查、高勒庙村等5个嘎查村和台格办事处(原台格苏木人民政府),其中,台格办事处段距离两侧居民房屋约5米。当该路段有重型运输车辆经过时,产生少量扬尘和噪音,对道路两侧的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属实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计划在该路段设置2处限高架(台格办事处进入Y805乡道的台格办事处市政道路上安装1处,Y805乡道K19公里+979米处安装1处),禁止重型运输车进入乡村道路,目前札萨克镇人民政府已向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报送安装申请文件,待伊金霍洛旗交通运输局批准后组织安装,同时组织环卫人员加大对该路段的清扫力度,减轻噪音和扬尘对居民的影响。未办结无5D2EE2024870154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伊美居建材城在其东北角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伊金霍洛旗土壤-建筑垃圾,其他污染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伊美居建材城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万豪富源小区旁边。经现场核实,该处建有生活垃圾收集点,配备一个大型垃圾箱用于临时收集居民的生活垃圾,伊美居建材城将装修垃圾堆放至此处,未及时清理。属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责成伊金霍洛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旗工信和投资促进局立即清理该区域装修垃圾,2024年8月7日已清理完毕。要求伊美居建材城负责人加强管理,同时加大垃圾倾倒的巡查管控强度和密度,严格督促环卫、城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商户垃圾倾倒的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城市环境和形象。已办结无6D2EE2024870155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污水处理厂未处理的污泥直接当作肥料,用于树林召镇万通水世界最南面西南角农田和德胜泰水厂路北农田中,污染耕地。达拉特旗土壤-农田污染 经核查,达拉特旗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量3万吨/年,产生污泥1.5万吨/年,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2024年以来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7860.24吨,其中6015.42吨由内蒙古碳合绿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养殖成年蚯蚓,1844.82吨由达拉特旗广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制砖。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污泥产出、运输、接收台账数据显示,未发现该污水处理厂存在将污泥直接当作肥料处置的情况。经排查,该污水处理厂2022年共产生污泥12623.05吨,2023年共产生污泥13234.09吨,全部统一运输至内蒙古碳合绿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养殖成年蚯蚓。
不属实一是注重源头管控,对有毒有害物质加强排查和评估,确保污泥泥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控制指标要求。二是强化运输管理,对污泥运输单位运输过程开展监管,严格落实好密封措施等标准要求,避免污泥二次污染和违规排放。三是完善监督管理,督促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继续做好污泥处理全流程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定期检测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确保泥质达标。已办结无7D2EE20248701562022年,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孔兑沟村房子梁社(布尔陶亥苏木公路北约1.5公里纳林沟墓地内)的一亩草皮、十几棵柳树被破坏。准格尔旗生态-毁林毁草,其他污染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孔兑沟村。2022年9月27日,群众举报孔兑沟村房子梁社有村民擅自破坏林草地,原布尔陶亥苏木综合执法局当日到达现场核查,发现孔兑沟村赵某某为建设墓地,平整约500平方米荒地(实地为灌木林地及荒草)。原布尔陶亥苏木综合执法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状。2022年9月28日,经现场检查,赵某某已按照要求整改,墓地已拆除,并补栽了松树,现植被已恢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原布尔陶亥苏木综合执法局决定对赵某某不予以处罚。2024年8月7日,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地块无再次破坏痕迹,已恢复的植被长势良好。基本属实责成布尔陶亥苏木综合执法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建设墓地、破坏林草地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已办结无8D2EE20248701572020年前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连海子村苏家梁社变电站对面山头,170余亩土地被破坏开采石料。伊金霍洛旗生态-矿山开发,其他污染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乌兰木伦镇布连海子村树梁社,为当地村民李某飞、李某明违规开采所致,违规破坏草地面积82.1985亩,共非法开采石料面积为3976平方米、体积为7841.10立方米。2018年以来,乌兰木伦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对李某飞、李某明上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共6起,并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貌。2022年,李某飞采砂采石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依法立案查处,经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公诉至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23年4月2日李某飞被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责令恢复被破坏现场植被。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飞对破坏现场植被进行了恢复,共完成土地恢复面积82.1985亩。2024年4月23日经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实地验收,认定该地块已恢复植被。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存在新的采砂行为。部分属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始终保持严打私挖盗采高压态势,全面提升非法采砂工作整治成效,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已办结无9D2EE20248701582021年至2022年,达拉特旗恩格贝镇黑赖村天德永社(呼斯梁新乡政府西北1公里,田宝工程大坝东1公里),10余亩林草地被开垦种植玉米等农作物。达拉特旗生态-毁林毁草,其他污染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位于达拉特旗恩格贝镇查干沟村天德永社拦沙换水坝东北方向,该地块由恩格贝镇查干沟村天德永社李某某经营。因查干沟村天德永社位于达拉特旗梁外地区,气候较为干旱,且种植灌溉条件较差,加之李某某夫妇年老体弱、经营不善,导致地块部分农作物长势较差。该地块总面积为22.62亩,经与国土“三调”数据比对,其中耕地17.3亩、天然牧草地5.32亩。经实地查看,5.32亩天然牧草地植被多为荒草,种植玉米部分不足1亩,且长势不良、参差不齐,株高不足1米。2021年至2022年期间,李某某在上述地块种植黑豆,同样长势不良。部分属实一是恩格贝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已对李某某批评教育,在上述天然牧草地区域栽设禁种告知牌,并与李某某签订《不再耕种承诺书》,李某某已将长势不良玉米收储用于牲畜饲草料,地块现状为荒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024年8月恩格贝镇综合执法队对李某某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达恩草不予罚字〔2024〕106号)。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制”统筹引领作用,常态化推进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高林草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已办结无10D2EE2024870159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呼雅克图村三社兖矿双伟公司开采破坏举报人十余亩林草地,并向耕地和荒地中倾倒大量煤矸石,占地数百亩(呼雅克图村三社与海勒图村一社交界处,西召旅游区沿路区旁)。伊金霍洛旗生态-毁林毁草,土壤-工业固废、生态-矿山开发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海勒图村为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兖矿双伟公司为内蒙古双伟环保治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承接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煤矸石拉运及复垦处置工作。经实地调查,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与呼雅克图村交界处,主要利用转龙湾煤矿洗选产生的煤矸石对受损毁的海勒素壕村盐路渠实施土地复垦工作。2019年7月8日,该项目取得《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评字〔2019〕127号),并于2021年9月22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5月30日,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与海勒素村一社、二社、三社签署《土地流转协议》,2021年9月取得《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煤矸石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的函》(伊自然资函〔2021〕269号),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同意按照方案复垦,项目总占地面积644.4亩,其中复垦区占地528.6亩、临时道路占地115.8亩(未实施)。经比对2019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及第二次国土调查数据,共涉及林草地392.8亩,其中152.6亩已取得《临时占用草原审核同意书》,10.5亩已进行行政处罚并恢复植被,229.7亩植被未被破坏、不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部分属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对煤矸石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煤矸石综合利用能力。已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