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转办及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12批 2024年8月3日)

2024年08月10日

(上接第三版)

受理

问题基

行政

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5D2EE20248301261.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20号楼底商煜膳渊饭店一楼厨房门窗正对着小区居民楼,油烟直接排到小区,燃气灶噪音很大,晚上雅间顾客唱歌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生活。2.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青平果业冰柜压缩机放置在底商后院,无降噪措施,噪音扰民。康巴什区大气-油烟,噪音-社会生活娱乐噪音 关于“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20号楼底商煜膳渊饭店一楼厨房门窗正对着小区居民楼,油烟直接排到小区,燃气灶噪音很大,晚上雅间顾客唱歌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生活”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20号楼底商煜膳渊饭店位于康巴什区民生路以东、市府北街以南、民族路以西、市府南街以北区域。该饭店东侧一楼厨房门窗正对小区居民楼,油烟集中收集后通过烟道在四楼楼顶排放口排出,排放口朝西(面向小区外侧),厨房开窗时会造成少量油烟溢散及燃气灶噪声。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已委托内蒙古华予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油烟和噪声是否超标,检测结果显示,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二类功能区类别要求。晚上偶有顾客雅间唱歌情况,会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一是要求煜膳渊饭店加强油烟净化系统维护保养,提高油烟处理效率,营业期间关闭面向小区居民楼一侧的门窗。二是要求青平果业将冰柜压缩机移至室内,减少对周围住户的噪声影响。三是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对周边环境开展噪声检测。已办结无6D2EE2024830127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阿四线(去乌海方向)四公里处,从2021年开始,200多亩的荒地被倾倒废土,连续倾倒三年,2023年虽然停止倾倒,但目前废土仍存在,产生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伊金霍洛旗土壤-建筑垃圾,大气-扬尘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荒地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面积约20亩。其中,阿四线四公里处为阿勒腾席热镇柳沟村地界,七公里处为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地界。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伊金霍洛旗环卫局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拉运干净土方倾倒至此处。其中,2022年共倾倒土方6000立方米、占地约5亩,2023年共倾倒土方8000立方米、占地约15亩。经现场核实,发现确实存在约10亩干净土方因大风特殊天气会产生扬尘情况;剩余10亩已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责成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对目前产生扬尘的土方区域开展平整复绿工作。部分属实2024年8月3日,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已启动产生扬尘土方区域的平整复绿工作,工期预计1个月。同时,由阿勒腾席热镇执法队与村“两委”相关人员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未办结无7D2EE2024830128东胜区伊克昭公园大道上的早市(一般早上5点到9点)噪音扰民,油炸食品产生油烟呛人,早市垃圾随意乱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东胜区噪音-社会生活娱乐噪音,大气-油烟、土壤-生活垃圾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伊克昭公园大道早市于2000年左右自发形成,早市营业时间段为早上5:00—8:00,摊贩主要分布在公园大道马路两边(沿路长约900米,占地1620平方米)。每天摆摊售卖的摊点共350余处,主要售卖农副产品、副食品、半成品及成品食品,大部分经营者为低收入及困难家庭人群,购买者大多数为周边居民。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对该早市进行疏导和管控,但仍存在部分摊贩超出营业时间未撤离的现象。早市营业期间,部分摊贩使用喇叭吆喝售卖,且摊贩收款码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早市有售卖油条的商户2家,因未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在油炸过程中易产生油烟,个别摊贩和消费者存在乱丢垃圾行为,待早市结束摊贩撤离后,东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环卫工人每天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属实一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早市摊贩禁止使用喇叭叫卖,并调低收款码音量,切实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并于2024年8月3日将早市售卖油条的2户摊贩予以取缔。二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天安排2名执法队员,从早晨7:20起对公园大道早市进行疏导和管控,责令早市摊贩按照规定时间撤离(早上8:00之前),东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安排3名环卫工人对摊位及周边加大清扫力度,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早市整洁有序。已办结无8D2EE20248301292016年起,伊金霍洛旗兖矿集体转龙湾煤矿违规开采,造成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五社1万余亩地面塌陷。伊金霍洛旗生态-矿山开发,其他污染-其他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转龙湾煤矿为兖矿能源(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煤矿,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证照齐全有效,属于合法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煤矿井田范围涉及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巴日图塔村一社,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一、三、四、五、六、七社及淖尔壕村九社,其中占用海勒素壕村五社土地约1.25万亩,已签订相关占地补偿协议并于2016年底完成整社搬迁工作。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社范围内确有部分地面出现塌陷现象,塌陷位置位于转龙湾煤矿井田上方,属于井工煤矿开采后的正常塌陷。为减少地表塌陷造成的影响,该煤矿在2018—2022年间采取回填平整塌陷裂缝、恢复植被等措施,治理矿山生产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效果达到《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转龙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并于2023年8月27日通过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部分属实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并严格对照《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转龙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采煤沉陷区植被覆绿进度,确保矿山生态修复与当地经济、环境发展相适应。已办结无9D2EE2024830130乌审旗图克镇工业园区中天合创设备运行产生噪音污染,火炬燃烧、烟囱排放烟雾,影响附近葫芦素村3社居民生活。乌审旗噪音-工业噪音,水-工业废水、大气-工业废气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中天合创”为乌审旗图克工业项目区的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投产,建设规模为年产360万吨煤制甲醇和137万吨甲醇制烯烃。经测量,最近的居民点距离厂区有413.42米,距离火炬683.63米。

依据项目环评报告,该项目各装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600米,经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符合环评要求。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动力设备等,均采取减振、安装消声器及隔声罩、通过建筑物及绿化带吸收屏蔽阻挡等控制措施。该项目在厂区南段,离南墙往北50米处设置高空火炬,用于处理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在正常生产、开停车、事故及紧急状况下排放的可燃性气体,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项目“烟囱”具体有热电锅炉烟气排口、硫回收烟气排口、合成烟气排口、MTO装置烟气排口、废碱焚烧烟气排口,均配备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部分属实一是已督促企业通过优化隔音罩、隔音房、安装减震垫、减震支架等措施从源头上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二是已督促企业优化调整生产工艺,最大程度减少火炬应急排放频次和时间。三是已督促企业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的乔木和密集的灌木,形成隔音绿化带,有效吸收和阻挡噪声传播,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已办结无10D2EE2024830131准格尔旗大路镇东孔兑村官牛犋集装站粉尘污染问题严重,没有环保设施。准格尔旗大气-扬尘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官牛犋集装站位于准格尔旗大路镇东孔兑村。2018年,内蒙古建海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建海物流公司)租赁准格尔旗呼准如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呼准如意物流公司)铁路线,已办理立项、环评、压覆矿产资源、林草、文物核查等手续,总占地面积48.8614公顷,配套建设储煤棚和轮胎清洗装置,煤棚面积41782.77平方米,硬化进场道路2公里。2018年11月16日开始铁路发运,2021年12月31日因与呼准如意物流公司产生租赁合同纠纷,停产至今,现储煤棚内存煤约2万吨。调取2022年以前年度废气、噪声例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厂界颗粒物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

另查明,2022年12月13日,呼准如意物流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向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建海物流公司提起诉讼,2023年4月11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内0622民初5078号〕,一审判决建海物流公司立即向原告呼准如意物流公司返还官牛犋集装站并恢复原状。2023年7月5日,建海物流公司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9月27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内06民终1914号〕,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2023年11月17日,呼准如意物流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内民申7702号〕,指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4年7月23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依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内06民再17号〕,责令建海物流公司及实际占有人于2024年8月22日前从官牛犋集装站中腾空离场,清退储煤棚中的煤炭并自公告张贴之日起禁止向该储煤棚存储煤炭。

部分属实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已责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和大路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增加清扫、洒水频次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扬尘产生,同时,责成准格尔旗交通、交管部门增加执法巡查频次,严查清运煤车超载、不苫盖篷布等行为,确保车辆规范行驶、有序通行。未办结无11X2EE2024830009举报人怀疑自2022年起达拉特旗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共同使用的储灰厂污染了地下水,影响树林召村和草原村居民的基本生活,2024年3月,北方联合电力公司编制完成了地下水环境影响综合评估报告,评估数据未向居民反馈。达拉特旗土壤-工业固废,水-地下水 经核查,达拉特发电厂装机总容量418万千瓦,其中一期和二期为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三期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四期为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举报人反映的储灰厂为达拉特旗发电厂灰场,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释尼召社,与树林召村相邻,属于达拉特发电厂的配套工程,主要贮存达拉特发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灰场四周设有连续灰坝,灰坝表面采取浆砌石护坡,坝体内侧铺设土工防渗膜,底部铺设塑料防渗膜并覆土30厘米,以防止渗漏。同时设置截水沟和竖井,用于排泄积水。

2024年7月24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达拉特发电厂灰场5眼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部分井浑浊度、硫酸盐、总硬度、浑浊度、氟化物不符合Ⅲ类标准限值。经调阅1991年能源部华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达拉特电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0330号)中“4.3水资源现状评价”相关内容,指出“通过对龙字壕、三垧梁、营盘刘大营子、三顷地、毛连圪卜等12个采样点调查评价,显示部分区域氟化物、总硬度、菌落总数等存在超标情况”,由此说明达拉特发电厂建厂前该区域氟化物、总硬度、菌落总数原底值就存在超标情况。

部分属实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加强对达拉特发电厂灰场的日常监管,督促达拉特发电厂持续做好灰场的规范化管理,并尽快完成地下水质量评估,避免灰场对周边地下水质量造成影响。已办结无

(稿件来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鄂尔多斯市协调保障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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